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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业务考核细则
日期2016-11-18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

扬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业务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总分

职业道德

不断加强自身师德修养,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扬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要求;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团结协作,能够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合格得6分,年度考核优秀加3分,获得“师德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表彰加4分。

10

教育管理

承担班主任或其他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学校行政管理、教科研管理、指导学科兴趣小组和社会活动等)得6分,班级或部门工作绩效在单位同类班级或部门中居前列加2分,班级或部门工作获县级以上表彰者加4分

10

教学实绩

完成本学科满工作量者得12分,综合教学实绩合格者加2分,良好者加6分,优秀者加10分;参加县级及以上教学类竞赛获县二等奖或市三等奖加1分,获县一等奖或市二等奖加2分,以此类推;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可加2—4分。当年参加中考、高考命题等工作加6-10分

25

教研科研

参与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作为主要参与者或主持子课题)一项得8分,在此基础上每多一项,加2分,最多加4分;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市级(或在论文评比中获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得8分,省级得10分(被人大复印资料收录加2分),在此基础上每多一篇发表论文市级加1分,省级加2分;独立出版或参编教育类专著1部(参编不少于3万字)得10分;参加市级及以上评审等工作一次加2分,最多加6分。

25

示范指导

开设2次公开课、示范课、学术讲座(其中1次为县级及以上)或担任过1次县级及以上业务培训的主讲教师并获得广泛好评者得8分(农村教师适当放宽要求),在此基础上每多1次加1分,最多加3分;指导2名以上青年教师,每学期听每位被指导教师课8节以上,并取得明显效果者得8分,在此基础上,每多指导1名教师加1分,最多加3分。当年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支教1学期以上者,此项为满分。

20

继续教育

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培训50学时以上(其中校本培训最多按20学时计入,教研活动最多按15学时计入)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多参加20学时县级及以上培训加1分,最多加2分;阅读1本教育类专著和1本其他著作并撰写读书笔记者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多读1本书并撰写读书笔记加1分,最多加2分。当年参加学历(学位)提升进修者,此项为满分。

10

 

说明:①每一单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该单项总分;②单项得分不超过该项总分60%者视为该单项不合格,两个以上单项不合格者为学年度考核不合格;③民意测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低于85%者为学年度考核不合格;④总分达85以上且居于本地区同级骨干教师前20%者为学年度考核优秀。

扬州市中小学中青年教学骨干业务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总分

职业道德

不断加强自身师德修养,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扬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要求;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积极进取,乐于奉献;能够与同志团结协作;能够认真完成学校下达的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合格得6分,年度考核优秀加3分,获得“师德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表彰加4分。

10

教育管理

承担班主任或其他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学校行政管理、教科研管理、指导学科兴趣小组和社会活动等)得6分,班级或部门工作绩效在单位同类班级或部门中居前列加2分,班级或部门工作获县级以上表彰加4分。

10

教学实绩

完成本学科满工作量得12分,综合教学实绩合格加4分,良好加8分,优秀加12分;参加县级及以上教学类竞赛获县二等市三等奖加2分,县一等市二等奖加3分,以此类推;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可加3—5分。当年参加中考、高考命题等工作加6-10分。

30

教研科研

参与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作为主要参与者或主持子课题)一项得6分,在此基础上每多一项,加2分,最多加4分;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市级(或在论文评比中获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得6分,省级得8分(被人大复印资料收录加2分),在此基础上每多发表一篇论文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独立出版或参编教育类专著1部(参编不少于3万字)得6分;参加县级及以上评审等工作一次加2分,最多加4分。

20

示范指导

开设2次公开课、示范课、学术讲座(其中1次为县级及以上)或担任过1次县级及以上业务培训的主讲教师并获得广泛好评者得5分(农村教师适当放宽要求),在此基础上每多1次加1分,最多加3分;指导1名以上青年教师,每学期听每位被指导教师课8节以上,并取得明显效果者得5分,在此基础上,每多指导1名教师加1分,最多加3分。当年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支教1学期以上者,此项为满分。

15

继续教育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60学时以上(其中校本培训最多按20学时计入,教研活动最多按20学时计入)得5分,在此基础上,每多参加20学时县级及以上培训加1分,最多加3分;阅读1本教育类专著和1本其他著作并撰写读书笔记者得5分,在此基础上,每多读1本书并撰写读书笔记加1分,最多加3分。当年参加学历(学位)提升进修,此项为满分。

15

 

说明:①每一单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该单项总分;②单项得分不超过该项总分60%者视为该单项不合格,两个以上单项不合格者为学年度考核不合格;③民意测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低于85%者为学年度考核不合格;④总分达85以上且居于本地区同级骨干教师前20%者为学年度考核优秀。

扬州市中小学教学能手业务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总分

职业道德

不断加强自身师德修养,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扬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要求;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积极进取,乐于奉献;能够与同志团结协作;能够认真完成学校下达的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合格得6分,年度考核优秀加3分,获得“师德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表彰加4分。

10

教育管理

承担班主任或其他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学校行政管理、教科研管理、指导学科兴趣小组和社会活动等)得9分,班级或部门工作绩效在单位同类班级或部门中居前列加3分,班级或部门工作获县级以上表彰加6分。

15

教学实绩

完成本学科满工作量得12分,综合教学实绩合格加4分,良好加8分,优秀加12分;参加县级及以上教学类竞赛一次加3分,获县二等奖或市三等奖加4分,县一等奖或市二等奖加5分,以此类推;指导学生在县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者可加3—5分。

30

教研科研

参与县级课题研究一项得5分,在此基础上每多一项,加1分,最多加3分;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县级(或在论文评比中获县一等奖或市二等奖)得5分,市级得6分,省级得7分(被人大复印资料收录加2分),在此基础上每多发表一篇论文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以此类推;独立出版或参编教育类专著1部(参编不少于3万字)得5分;参加各级教育部门布置的阅卷等工作一次加1分,最多加3分。

15

示范辐射

开设1次校级公开课、示范课、学术讲座或担任业务培训的主讲教师并获得广泛好评者得6分(县级得7分,市级得8分,农村教师适当放宽要求),在此基础上每多1次加1分,最多加2分。当年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支教1学期以上者,此项为满分。

10

继续教育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70学时以上(其中校本培训最多按20学时计入,教研活动最多按20学时计入)得6分,在此基础上,每多参加20学时县级及以上继续教育培训加1分,最多加4分;阅读1本教育类专著和1本其他著作并撰写读书笔记者得6分,在此基础上,每多读1本书并撰写读书笔记加1分,最多加4分。当年参加学历(学位)提升进修者,此项为满分。

20

 

说明:①每一单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该单项总分;②单项得分不超过该项总分60%者视为该单项不合格,两个以上单项不合格者为学年度考核不合格;③民意测试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低于85%者为学年度考核不合格;④总分达85以上且居于本地区同级骨干教师前20%者为学年度考核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