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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树人教师办公电脑管理办法

  点击数:   发布日期: 2013-03-11   

扬中树人教师办公电脑管理办法

                          2013.2.

一、办公电脑及其附件属学校固定资产,教师只有使用权;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每位教师配备一台电脑,电脑实行专人、专机、专管,任何个人不得将设备据为已有或挪作他用。使用期间若有损坏或丢失,使用人应照价赔偿;如果工作需要可以随时收回或调剂给其他教职工;使用人调动、离职或退休,电脑必须上交信息中心。

二、办公电脑是教师进行学科教学和研究的专用现代化设备,教师应当用其不断开发课件,拓宽用途,充分挖掘设备潜力,发挥设备效能。学校鼓励教师充分利用电脑设备办公。教师使用设备须严格按规范操作,为了电脑设备的维护与管理,电脑应由每位教师自己保管好,因违规操作和自行拆装所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保管人负责赔偿。

三、办公电脑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严格禁止任何人利用办公电脑在工作时间玩游戏、炒股,观看与教育无关的电影,请勿高声放音乐影响他人。不得进行网上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特殊情况除外)。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他人,干扰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导致联网计算机系统发生阻塞、溢出、处理机忙、资源异常消耗、死机、瘫痪等运行异常。严格禁止任何人员浏览反动、色情等不健康网站,学生借用上网应由教师负责辅导。

四、为防止电脑病毒感染,防病毒软件要及时升级,注意预防病毒和木马等黑客程序破坏系统、影响网络运行。外带光盘、软盘、U盘工作时,必须先执行杀毒,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五、教师应当对重要的数据资料,建立相应的备份并妥善保管。不在系统盘(C盘)中存贮资料。电脑设备遇到损坏,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报修,由维修人员进行修理或更换。未经允许,不要查看他人资料;不得擅自删除他人资料(包括共享文件)。因电脑维修造成数据资料丢失,后果自负。

六、学校网络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更换、损毁;不得改变其物理的位置、形态、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不得随意拔插机器的任何配件、网线及一切装置设备;请不要随意更改办公电脑的计算机名和IP地址等网络配置信息,以免影响正常使用。以保证学校局域网正常运转。

七、学校的计算机用户名(包括无线账号、上网用户账号)、密码只授予给个人使用,被授权者对自己享用的资源有保护责任,口令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如有泄露应及时改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被授权者本人负责。

八、为了节约网络带宽,保证网络的通畅,严禁在办公时间用BT、电驴等P2P软件下载大型文件。

九、爱护设备、规范操作、小心使用,注意清洁,吃东西、喝水、喝茶、抽烟时请远离电脑。应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下班时必须将电脑正常关机,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学期结束时,应当切断电脑接线板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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