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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树人教师接待来访人员须知

  点击数:   发布日期: 2013-03-11   

一、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校园;

二、非特殊情况,教师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约谈家长。教师约谈学生家长应事先预约好会见的时间和地点,并告知家长填写会客单后进校。教师要主动在家长会客单上签字,并提醒家长在会谈结束后将回执交还传达室保存。教师要确保自己约谈的家长及时离开校园;

三、教职工接待家长或其他人员需填写“会客单”文明接待,不得为非本人约谈的家长或人员进入校园提供便利;

四、教师原则上要在学校规定的接待场所接待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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