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关于扎实推进扬州市师德建设“百千万工程”活动的通知”及部门分工

副标题: 扬州市师德建设“百千万工程”活动工作分工   点击数:   发布日期: 2017-06-21   

                      教育局“关于扎实推进扬州市师德建设“百千万工程”活动的通知”及部门分工

   

  1. 市直学校校级后备干部参加“434青蓝工程”活动。作为“434青蓝工程”活动对象的年轻干部要端正思想态度,积极投入包括“排忧解难”大行动在内的各项活动,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真正落实到位。  (校办、人力资源处)
  2. 市教育局将开展“五查”,即查市直学校校园网是否有专栏,查专栏内是否有方案计划、内容是否每周更新。(校办)
  3. 到校查年轻干部为师生和家长“排忧解难”的过程记载。(校办、人力资源处)
  4. 入校查教师访问家长是否有自我记录(记载包括访问家长的时间、形式、学生姓名、家长姓名及电话、所谈内容、成效,并通过电话向家长了解所载情况是否属实)。

  (学工处、教务处)

  1.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要择优向市教育局报送典型案例、家访好故事、家访好笔录以及“微言教师”好作品。在市教育局官网以及微博、微信推送内容的数量与质量。(校办)
  2. 学校中层干部都要参加百名年轻干部“四有”领航下“排忧解难”大行动;(校办)
  3. 班主任教师要100%参加千名仁爱教师“四有”领航下“家访故事”大分享活动,确保每年与每位学生家长至少“一对一”沟通交流一次,其中每班进门入户家访的学生比例要达到30%,对特殊学生的进门入户访问要全覆盖;(学工处)
  4. 每校80%的教职员工要参加万名平凡员工“四有”领航下“感动瞬间”大展示活动。(校办、工会)
  5. 50%的教职员工的平凡事得到挖掘并至少通过学校校园网或微博、微信进行推送。(校办)
  6. 各地各学校要对照上述要求,以为“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为标准,认真组织一次“回头看”,没到位的要查找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7. 市教育局年底对活动组织考核时,各地各学校报送成果的数量与质量将作为重要依据。
  8. 2017年6月30日前,各地各学校要将典型案例、家记好故事、家访好笔记报送市教育局组宣处。

  其中市直学校校级后备干部各提交典型案例1个;(校办)

  市直学校每校推荐“家访好故事”10个、“家访好笔录”10个。(学工处)

  1. 同时,要做好“微言教师”好作品的报送工作,到今年底,市直学校每校推荐好作品不少于2件。(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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