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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和新建扬州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日期: 2020-09-01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各名师工作室,市直各学校:

2007年以来,市教育局先后组建了五批46个中小学名师工作室。2016年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在局中小学名师工作室中选建27个教育名师工作室。多年来,各名师工作室积极服务高品质教育建设,致力于高品质教师队伍发展,围绕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教育教学示范辐射、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等内容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课堂教学、课改实验、课题研究、师资培养等方面的示范、指导、引领和辐射作用,有力地推动全市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全市教育教学质量。

为进一步扩大名师工作室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在总结现有名师工作室经验的基础上,依据《扬州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决定对现有名师工作室进行调整,并新建一批名师工作室。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师工作室调整的对象和办法

(一)调整对象:

1.建设期满的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

2.领衔教师年龄已达超退休年龄的名师工作室。

3.领衔教师岗位调整为非学校一线教师或因其他原因不再担任的名师工作室。

(二)调整方法:

建设期满后,原名师工作室领衔教师可重新申请,参与下一批次的名师工作室建设活动。原领衔教师填写申表(附件1),市教育局予以重新认定。其它原因需调整的,将重新遴选领衔教师并组建新的名师工作室。请各位领衔教师于810日前将纸质申报表报送至教师工作处,电子表格同时报送。

二、新建名师工作室的相关事宜

根据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发展需求和名师工作室现状,将新建10个左右中小学名师工作室。

(一)新建名师工作室程序

新的学科名师工作室领衔教师采用教师个人申报、专家组论证遴选、市教育局批准的办法确定。新建的学科名师工作室领衔教师确定后,将根据学科名师工作室设置情况,面向全市教育系统招聘名师工作室指导教师和工作教师,由领衔教师根据相关文件负责组建新的学科名师工作室。

(二)新建名师工作室领衔教师条件

名师工作室的领衔教师原则上由在学校工作的江苏省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担任,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基于学科均衡发展需要,在本学科有突出影响的优秀的教师也可破格申报。

(三)新建名师工作室领衔教师材料申报

新的学科名师工作室领衔教师申报者须填写《扬州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并于20208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电子邮箱:251459796@QQ.com。联系人刘永凤电话87361109

      

附件:扬州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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