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拟对南门街校区2个机房电脑进行更换,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南门街校区为更好服务教学工作,拟更换南门街2个机房电脑主机,共计110台,另配备6台电脑显示器。
1、采购清单及配置:
序号 | 名称 | 建议品牌 | 技术参数 | 数量 | 最高限价单价(元/台) |
1 | 机房电脑主机 | 联想 | CPU:i5 12代 内存:8G及以上 硬盘:128G固态+1T机械硬盘及以上 系统要求:1.随机自带win10正版操作系统2.联想网络同传功能 显示接口要求:VGA+HDMI 随机自带有线键盘鼠标套件 | 110 | 3200 |
2 | 机房电脑显示器 | 联想 | 19寸或21.5寸液晶显示器 显示接口要求:VGA+HDMI | 6 | 800 |
2.服务和供货要求:
(1)供货与安装:合同签订后2023年2月19日前完成供货安装,按学校要求安装到指定位置(要求所有配件原厂原装,不接受改配)。
(2)投标时应提供针对本项目3年免费上门软件、硬件维护的服务承诺函。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必须没有商业违法经营行为。(单位承诺、网络查验)
3.投标单位在参加此次采购项目之前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7.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和后续售后服务等因素,本项目投标单位必须是扬州本地企业(必须在扬州市区有实体店)。
三、限价及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限价:3568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在标书送达当天提前或同步汇款至树人学校账户:
名 称: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开户行:江苏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90190188000029214
税 号:5232100072059568XU
电 话:0514-87095118
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投标方要提供以下材料(但是不仅限于以下材料)
投标文件:本招标书后面要求的各项投标资料方案。
五、成交标准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投标单位综合实力,标书响应程度,报价等综合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六、付款方式
项目在验收、调试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余款一年后无重大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不计利息。质保期从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起算日期由双方书面确认,签字盖章。
七、中标后要求
1.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3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2.投标单位、签合同单位和履行合同单位必须相一致,否则校方有权利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贰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该项目验收、调试合格验收后10日内原数不计息返还。
4.中标单位应服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阳性人员不能进入学校施工。
八、履行合同说明
合同期内,中标单位不得借故或擅自中途终止合同、转让合同或不履行合同。如果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擅自终止合同、转让合同,学校不返还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和拒绝支付项目款项,并由中标单位赔偿学校的一切经济损失;如中标单位不履行合同,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同时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拒绝支付工程款项。如学校无故擅自终止合同,则承担违约金及中标单位经济损失。
九、评标办法
1、评标方式:本次招标将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学校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确定中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学校不进行解释。
根据投标单位综合实力,标书响应程度,报价等综合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①投标文件无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个人签名;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单位投标文件要求编制;
③投标文件不全;
④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未按本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投标单位对本招标书所作的推论、理解与招标单位无关。
4、本招标书解释权属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十:报价一览表
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运杂费(含保险费)、包装费、各种检测验收费、安装调试费、验收前保管、调试、验收合格及之前所有含税费用、各种税费、交付使用前管理费,以及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
序号 | 名称 | 建议品牌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价(元/台) | 合计(元) |
1 | 机房电脑主机 | 联想 | 110 | |||
2 | 机房电脑显示器 | 联想 | 6 | |||
合计 | 元 |
其他:
1. 保价承诺: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有权在半年内按照中标价格增加采购数量,按照中标价结算。增加采购时,如市场实际价格低于中标价,则按照实际市场价格结算。
2.本项目报价为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加价调整或改变品牌或降低规格标准等,也不得延迟供货安装调试交付;
3.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市场价格风险和政策风险在内的一切费用,在采购期限内不作任何调整;
4.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的产品,如果未达到采购要求、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一经查实,将上报相关部门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市场准入限制等);
5.中标人承诺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如存在造假行为构成恶意竞争的,将上报相关部门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市场准入限制等)。
十一:投标文件格式和内容(全部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
一、响 应 文 件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投标文件主要目录
一)资信证明文件
二)报价一览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意:资信证明文件包含以下:
(一)符合投标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 投标单位经营范围包含“电脑销售” 的内容。(营业证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投标单位门店外景和内部实景照片各一张(照片清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 投标单位2020年1月1日至今已经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项目中单个项目总价最高“电脑销售”项目合同。(提供电脑销售项目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响应函
致: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根据贵方的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 ____(姓名)代表我方__ 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 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单位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投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本次招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在本次招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撤回响应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招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招标人验收、使用。
7.本单位与本次招标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___年___月____日
资 格 声 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投标单位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5) 注册资金:
2、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成交资格。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请勿修改。)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南门街校区机房电脑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我公司愿意提供 投标保证金 并做出以下承诺:
1. 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 贰万 人民币 。
2. 在投标有效期内,我公司做出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点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材料后开标前撤销投标。
(2)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因投标单位原因未能在要求时间内与招标方签订中标合同。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致: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就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南门街校区机房电脑采购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单位就质保和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十二:邀标文件公告及递交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一)邀标文件公告时间及方式:
本邀标文件于2023年2月7日在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截止日期:
1.投标单位如有任何疑问,请在此之前对技术咨询联系人范老师并以书面形式向校方提出。范老师手机:18021310830
2.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11日上午9:30之前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时间要求:
投标文件应以信件形式密封,信封上应注明“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南门街校区机房电脑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字样、投标方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并于2023年2月11日上午9:30之前送至(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凤栖湖校区南大门传达室(扬州市开发区九龙湖路66号)。 对于任何以邮寄方式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的建议书文件,招标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或义务。以传真方式发送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4.递交投标文件联系人:贾老师。 手机:13852712322
投标方应将标书密封(不密封的视为无效标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方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5.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壹份。
6.合同签订时间:待招标流程走完程序后进入合同流程即可通知中标单位来校签订合同。
如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送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本招标书仅适用于此次招投标,其解释权归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