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发电
发电单位 签批盖章 蒋仲林
等级 特提明电 扬教办传发〔2017〕50号 编号
关于组织“5·10”党风廉政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市直各学校:
今年5月10日是市委确定的第八个党风廉政教育日,按照市纪委相关要求,请各校在5月12日前,认真组织全体党员教师开展以下活动:
1. 组织收看我市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的有关家规家训专题片;
2. 组织观摩南河下历史文化街区家风文化展示区;
展示区联系人:陶主任18912138156
3. 组织参观市廉政文化展示馆;
展示馆联系人:夏主任 13813114946
4. 组织全体党员教师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精神和“两准则、四条例”等党内法规。
各校在组织参观展示区和展览馆前,请提前与通知上的联系人预约参观时间。各校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日”活动要有完整资料记载,并请于5月20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情况通过电子政务报送给局监察室张淼,联系电话:87361122。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