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制度
发布日期:2011-09-05 作者:访问量:

   一、学校行政领导及全体党员要坚持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坚持参加每周一次的行政会或一月一次的组织生活会,提高反腐倡廉的认识,搞好廉政建设。

二、学校必须按文件规定和收费许可证上的项目和金额收费,不得随意变动收费项目。各年级各班不得超标准收取学生费用。班费收支情况每期向学生公布,接受学校检查,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如有违规收费的,一经发现必须限期退还,并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

三、领导干部不得接受贿赂。要坚持原则,重大项目、重大问题要集体研究,大额采购实行公开招、投标。

四、领导干部必须廉洁自律,管好家属和子女,严格要求自己,不贪污,不占公家便宜,不变公为私,不以公代私,不以权谋私。

五、领导干部和党员同志必须做教职工的表率,处处起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要让教职工以行政班子的廉政作风为荣。

六、坚持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学校,充分发挥工会及教师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和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