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人学校政风行风建设承诺书

发布日期:2012-08-30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对中小学、幼儿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民主评议。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坚持依法治教,学校出台的制度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实行校务公开,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招生、收费等公共服务事项,及时、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育人为本,关爱每一个学生。

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执行“五严”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六、执行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符合规定,收费行为规范。

七、公平公正招生,招生政策公开,考试录取公平、公正。

八、落实惠民政策,完善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

九、加强师德建设,教师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钱物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十、畅通投诉渠道,设立投诉服务电话、意见箱或电子邮箱,设立校长接待日和家长开放日,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建立健全教师家访制度。对举报、投诉及时反馈,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以上承诺可在树人学校校园网“行风民主评议”专题网站查阅,并张贴在校园内宣传栏,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家长和学生对学校予以监督,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
行风评议信箱:在树人学校传达室
行风评议电话:0514-87367028,
行风评议邮箱zyf822726@126.com

 


                                  树人学校
                               201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