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评议文件

发布日期:2012-08-30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市政府纠风工作安排,市政府纠风办决定对全市12个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进行重点评议,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被列为评议对象。为了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切实做好迎评工作,现将《2012年民主评议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2年民主评议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实施方案》
  扬州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行风评议  方案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能力作风办、市政府纠风办、市级机关
  作风办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7月11日印发
  共印10份
  2012年民主评议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做好迎评工作,根据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扬州市2012年民主评议部分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制定民主评议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按照全省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总体部署要求,以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的,上下联动,分级负责,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行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对中小学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力争中小学行风走在全市的前列,为高水平普及十五年基础教育创设良好的环境。
  二、评议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三、评议内容
  重点对中小学、幼儿园2011年至2012年6月期间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具体包括以下5个方面:
  1、依法办学。是否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公共服务职能,部门出台的制度规定有无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
  2、规范收费。是否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有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强制收费。
  3、办事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政策依据等是否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做到党务公开、校务公开。
  4、服务质量。有无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并按照承诺的标准提供服务。便民措施、服务态度、投诉处理等是否达标。
  5、清正廉洁。有无以职以权以教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
  各地各中小学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提出更高的、具有学校特点的要求。
  四、评议方法
  此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抓块评、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综合评定的原则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任务是抓好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配合各级纠风机构做好评议工作。各级政府纠风办以属地原则组织民主评议工作,按照统一的考核指标体系,依乡镇、县(市、区)、市、省四级自下而上的次序开展集中评议。下级部门的评议结果将作为对上级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最终要对市、县二级12个部门政风行风情况群众满意度进行排名,并报市政府、市纪委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五、评议步骤
  根据市政府纠风办统一要求,民主评议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工作6月份启动,12月份结束,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评议、综合评定、结果反馈五个阶段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动员部署(6月1日-7月15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要求,对民主评议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周密部署。市教育局成立民主评议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行风活动领导小组(附后),指导全市民主评议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工作。下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行评办),负责对全市评议行风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地各中小学、幼儿园都要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制订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加强行风建设、迎接民主评议工作。
  广泛宣传发动。要将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重要意义、评议内容和加强行风建设等工作要求,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通过悬挂标语、拉横幅、印发宣传品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迎评氛围。要全面发动,全员参与,组织教育行政干部和全体教职员工学习行风建设的有关文件和评议要求,统一思想,提高对民主评议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全员投入,形成人人自觉参与行风评议,个个为教育形象争光的良好氛围。
  7月底以前,各地将动员部署情况报市教育局行评办。
  (二)自查自纠(7月15日-9月15日)
  各地中小学、幼儿园要采取多种方式,对照五个方面的评议内容,认真查找学校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通过走访学生和家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主动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纠风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向社会作提升服务质量、整改突出问题公开承诺。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归纳梳理,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迅速整改,及时反馈。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进行重点整改,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改实效。认真开展争创群众满意学校、创建“文明单位”、争创师德标兵等活动,努力提高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水平。市教育局将组织对各地行风建设和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全过程监督检查,切实推动民主评议各项工作的落实。
  9月15日前,各县(市、区)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市教育局行评办,并要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展示自查自纠工作成果。
  (三)集中评议(9月15日-11月30日)
  集中评议主要以各级政府纠风办组织评议为主,按照属地原则和自下而上次序,逐级开展评议。乡镇、县(市、区)组织现场评议,市级开展问卷调查,得出市、县二级最终评价结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集中评议阶段的工作,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以积极主动的姿态迎接评议工作。要根据当地纠风办的统一安排和评议要求,主动联系,全面配合,认真做好当地纠风机构、评议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满意度测评。要向评议代表全面报告加强行风建设和自查自纠、整改问题的情况,认真接受评议,虚心听取意见。要坚持边查边改、边评边改,始终把查找和整改问题摆在迎接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对于集中评议中反映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制订整改方案限期解决并向评议代表及时反馈。对反映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着力从制度层面查找根源,及时消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从而取信于民。
  (四)认真做好总结(12月)
  各地要以此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加强中小学行风建设的措施、成效,查找不足,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评议工作的成果。并及时将评议活动开展情况、综合评定结果、整改情况书面报市教育局行评办。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开展民主评议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行风活动,是今年教育系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把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工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精干高效的工作班子,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严格落实迎评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级领导干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要在民主评议行风上做出表率,带领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投入民主评议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序时进度、阶段工作任务对各地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按照要求做好各阶段规定的工作任务。市教育局行评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处室要主动配合,通力协作,加强督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实行驻点帮扶整改。
  2、加强宣传沟通,争取社会各界支持。要把宣传贯穿于民主评议活动的始终。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宣传行风建设的措施,宣传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主动向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工作,邀请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通过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和评议代表充分了解教育工作,进一步理解、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
  3、深化结果运用,严明奖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民主评议工作专项治理和业务工作相结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范围。深化结果运用,市纠风办将根据评议结果和创建活动情况,公布一批群众满意学校、服务窗口示范点。市教育局将把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和条件。对排名靠后、群众满意度低的教育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要约谈其主要领导,帮助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督促整改。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市教育局民主评议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市教育局民主评议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行风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余如进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穆光曙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主任督学、市教育局副局长
  蒋仲林 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王玉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董宗言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副主任督学、市教育局财审处处长
  曹向阳 市教育副调研员、办公室主任
  沈新华  市教育局发规处处长
  姜师传  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
  赵  云  市教育局基教处副处长
  王力耕  市教育局师资处处长
  崔柏君  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
  张荣林  市教育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张荣林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行评办)主任,赵云同志兼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