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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人学子在第十届江苏省中小学诗歌竞赛中获得佳绩

时间:2017-12-18 / 作者:树人学子在第十届江苏省中小学诗歌竞赛中获得佳绩 / 点击量:

喜报:树人学子在第十届江苏省中小学诗歌竞赛中获得佳绩

 点击数:342   发布日期: 2017-01-09    作者: 图文:语文组   保护视力色:                      

201716—8日,我校南门街校区初三(2)班马欣妍、初三(3)班姚远、初三(16)李若愚三位同学在南门街语文教研组长李梅老师的带领下赴南京参加在鼓楼区实验中学举办的第十届江苏省中小学诗歌竞赛并获得佳绩。

  诗歌作为中华文化的精华,诗歌学习作为中国的教育传统一直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视,很不赞成把古代经典诗词和散文从课本中去掉传承中华诗词,弘扬民族文化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教育局界引起很大反响。

  江苏省中小学诗歌竞赛是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语文素养活动,旨在激发学生热爱中华传统文化,为热爱诗歌的学生搭建展示文学才华的舞台,至今为止已成功举办了九届,今年是第十届,全省有12万中小学生参加了这项比赛。

  我校语文组按照市教研室的要求,在校区内各年级组认真组织了选拔赛,并由各备课组牵头,诗社张在科老师精心指导学生积极参加了市直复赛和大市决赛,经过层层选拔,南门街校区初三年级马欣妍、姚远和李若愚三位同学最终胜出,赴南京参加省决赛。

16日下午,三位同学在老师的指导下聚集起来复习考试内容,互相提问诗歌常识、准备诗歌默写、交流创作心得、一起朗诵诗歌,胸有成竹地进入考场。

17日上午900,参赛考生到达南京市鼓楼实验中学考场参加笔试比赛。笔试内容包括诗歌创作、诗歌作文、诗歌仿写、诗歌默写(填空)、诗歌鉴赏以及诗歌知识等,内容丰富覆盖面广,考验了学生的综合诗歌素养。经过赛前充分准备,我校学生文思如泉,面对新题型不怕难不畏难,书写下得意篇章。下午进行的是诗歌朗诵比赛,三位同学利用中午时间在学校长廊里练习朗诵,力争在面试中有不俗成绩。

18日上午900,令人紧张又激动的颁奖典礼在实验学校明德堂举行。马欣妍和姚远双双荣获初中组一等奖,李若愚荣获初中组二等奖。此外,姚远还荣获诗歌之星称号,这也是我校学子继初三袁昕怡同学在去年的第九届省诗歌竞赛中首获该奖之后,再获此殊荣。

  在颁奖典礼上,主持人江苏教育出版社编审、主编、《全国优秀作文选》主编、江苏省教育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教育学会校园文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姚卫伟就诗歌与诗歌创作的问题与在座的各位领导嘉宾及参赛学生进行了交流,提出诗歌是文学创作的基础,我们的人生要有诗和远方。

  诗歌是文学的起点、诗歌是凝练的人生,诗歌更是精神的升华。弘扬国学经典,展现与时俱进的校园人文风采,自觉实践大语文观的传统语文活动,着力打造书香校园更是语文组义不容辞的责任。参加此次活动并取得如此佳绩,是我校获得中华诗教先进单位这一荣誉后的又一次有意义的征程。一项活动会有结束和完成,但我们的诗歌教育和诗歌学习之路则是永远的进行之态。让我们怀满腔诗意,传民族精神,继续脚踏实地,仰望星空,用热爱谱写自己的人生精彩诗行。

诗社张在科老师对参加大市复赛的学生进行指导

赛前学生集体切磋学习

三位参赛选手,左起初三(3)班姚远、初三(16)班李若愚、初三(2)班马欣妍

参赛间隙三位选手模拟诵读考试

获奖后合影

姚远同学荣获诗歌之星称号

姚远同学荣获初中组一等奖

马欣妍同学荣获初中组一等奖

全省一等奖奖牌

李若愚同学荣获初中组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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