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
省教育厅关于加强2023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02-16

   

   

  

  文件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教育厅

   

  苏市监〔2023〕26号

  

   

  省市场监管局  省教育厅关于加强

  2023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近期,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逐步开学,为全面做好新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落细工作举措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将春季学期开学前后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加强工作部署,落实各项举措。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的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断完善信息沟通和风险会商机制、大宗食品原材料供货商和校外供餐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联合约谈和督查责任追究机制等,形成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合力。省市场监管局与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各地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督查。

  二、建立健全制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堂及承包者或委托经营者的日常管理,加大对硬件设施设备的投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督促学校及校外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开展开学前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和设施设备清洁消毒情况、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库存等重点检查厘清,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方可重新供餐。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督促食品经营企业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指导意见》(苏市监食经〔2022〕331号)要求,落实好“三类人”“三件事”“三本账”。

  三、突出工作重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新学期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的底数情况和食品安全状况,不断完善并动态调整监管信息档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学校定点采购及大宗食品供货商加强监管。要以前期监督抽检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以复用餐(饮)具、食用农产品、“五毛”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原材料采购和贮存、餐(饮)具清洗消毒、人员健康管理、配餐送餐为重点环节,以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的、经营模式复杂的、举报投诉较多的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为重点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督促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惩。

  四、强化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社会共治

  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 2021)、《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制止餐饮浪费等为重点,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在校师生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各地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推进学校“阳光食堂”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工作,学校食堂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学校或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网页、APP、“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等方式,接受学校和主管部门监督。各地市场监管要进一步推进校外供餐单位实施先进管理体系和“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0%以上。通过信息技术推进智慧管理模式提质扩面,在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

  2023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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