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处工作职责
日期: 2023-02-14

  安保处工作职责

  一、具体组织管理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计划,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具体措施,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创建平安校园。

  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向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三、负责检查督促部门和有关人员执行保管制度,值班制度、门卫制度和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组织安排保安、师生在节假日值班、巡逻,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档案资料,凡处理事件要做记录,完善台账。

  四、负责学校门卫对校园内巡逻的管理工作。尤其要经常督察门卫值班人员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把好校门口出入,严防侵害师生的暴力行为发生。

  五、注意及时观察、了解和掌握内部情况和治安动态,发生案件或发现可疑迹象及犯罪分子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严格保护好事故现场。

  六、协助学工处加强对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并配合处理好学生中的违纪行为。协助学工处做好防校园欺凌工作。主动配合学工处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积极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的培训,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

  七、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火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警报系统和消防器材的检查及维修,杜绝火灾隐患,落实消防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八、负责保卫人员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人员分工、工作考核、规章制度执行等。

  九、经常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主动争取公安部门对学校治安工作的支持。

       十、按时、按量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