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人学校2014届高三年级“大学自主招生推荐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高校今年继续在树人学校实施“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参加自主招生考试”工作。现将树人学校自主招生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对象
学校对参加大学自主招生考试学生分“自荐”和“校荐”两种情况。自荐不限报高校数目,校荐限申请一所高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
1、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茅,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者;
2、高中阶段参加各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并且学习成绩优异者;
3、高中阶段在某些专业领域有特殊专长或成绩突出,并且学习成绩优秀者。
二、推荐人数
1、自荐:学校原则上支持符合相关学校条件的学生自主申报,依据要求出具相关证明,学生家长负责做好自荐的各项工作。
2、校荐:2013—2014学年度树人学校校荐指标近期下达,学校将公示。
三、推荐程序
1、向学校申请:学生及家长书写申请书一份交年级组盖玉春主任。
2、提交材料:
①自荐学生按照相关高校要求准备材料,我校年级组和教务处负责有关证明的材料的审核并盖章。负责人:盖玉春。
②校荐学生按照相关高校要求准备材料,我校年级组和教务处负责所有材料的审核、公示并盖章。负责人:盖玉春。
校荐学生名单的推荐按照:申请→排序→公示→正式推荐的流程进行。
3、校荐办法
按照高校推荐考核要求,我校根据学生历次考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有竞赛成绩优先推荐。推选获得资格的考生并名单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推荐参加各高校自主招生考试。经自主招生考试录取高校的学生需遵守学校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高考所需填报的志愿。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201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