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生法律意识,拓宽学生法律素养,我校邀请扬州市自然资源局洪利春律师开展普法讲座。4月24日下午16:00,树人学校高一年级学生代表参加活动。
首先,洪律师为同学们简单介绍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并分别阐释其内容和主体的区别,并通过实际案件告诉我们,一个诉讼内仅有一个内容,若在民事诉讼中涉及行政或刑事问题,那是不可取的。
洪利春律师开展普法讲座
接着,依借江苏省溧阳市的一封关于房地产权的民事诉讼书,洪律师从诉讼人基本信息到诉讼目录到诉讼请求以及所需要收集的证据等,具体展开教学,系统地教同学们该如何写好一封民事诉状,并针对不同情况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着重提醒同学们。
学生互动
为检验同学们的“听课效率”,洪律师还邀请了两位同学到黑板上完成自己所学到的诉状,同学作品分别在形式和内容上各有优势。同学们也展现了树人学子好学积极的精神面貌,向洪律师请教了身边的一些法律问题。
成果展示
讲座的最后,洪律师讲述了关于诉讼判决完成后,若有异议,上诉的答辩书的相关内容与格式,给案件诉讼流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也让本次普法讲座完美收官。通过本次普法讲座,相信树人学子定能增长法律知识,了解法律内涵,成为法律的践行者,守护者,传承者,在未来,为祖国的法律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案件讲解
讲座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