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表见附件下载
关于评选表彰优秀研究所所长、优秀小院士、小博士、小硕士暨第三届小院士、小博士、小硕士推评活动的通知
各分院、各研究所:
为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促使我校学生积极投身到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活动中,学会学习,学会实践,学会创造,不断提高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决定于2012年5~6月份开展优秀研究所所长、优秀小院士、小博士、小硕士评优表彰暨第三届小院士、小博士、小硕士的推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立志成才,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发展比较全面的在校初中学生。
2.积极参加树人少年科学院开展的各项目活动,取得比较好的成绩。
3.对学习科技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有强烈愿望和浓厚兴趣。
4.在科技创新竞赛评比中,获得校级及其以上奖励。
(1)小院士应获得江苏省级评比二等奖及其以上的奖励,或有科技作品被推荐并参加全国的展示、答辩等活动;优秀小院士应获得江苏省级评比一等奖及其以上的奖励。
(2)小博士应获得扬州市级评比二等奖及其以上的奖励;优秀小博士应获得扬州市级评比一等奖及其以上的奖励。
(3)小硕士应获得树人少年科学院评比二等奖及其以上的奖励;优秀小硕士应获得树人少年科学院评比一等奖及其以上的奖励。
5. 研究所开展的各项工作,学生的参与面广,取得的成果多。(优秀所长的评比条件)
二、评选方法
1.评选程序
推荐不受名额限制,符合上述条件均可参加评选。采取个人自荐、研究所指导员(班主任)推荐,分院指导员(年级部主任)审核,树人少年科学院院长(校长)批准的程序进行。
(1)个人自荐:填写“树人少年科学院小院士(小博士或小硕士)”或优秀研究所所长、优秀小院士(小博士或小硕士)候选人申报表,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
(2)班主任推荐:在申报表上签提推荐意见。
(3)年级部主任审核:在申报表上签提审核意见。
(4)校长审批:在申报表上签名同意,颁发证书。
2.具体要求
5月上旬由申报学生填写相应的申报表,5月15日前由班主任签提好推荐意见后交年级部主任,5月20日前年级部主任签提好审核意见后交少科院办公室,材料汇总后交校长办公室,校长签名同意后,在全校学生大会上颁发证书,并载入学生素质报告书。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树 人 少 年 科 学 院
20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