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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省级领航名师高级研修项目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日期: 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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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省 教 师 培 训 中 心
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苏师干训〔2018〕3 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
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着力建设
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学科教师领军团队,根据《省教
育厅关于做好 2018 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的通知》
(苏教师〔2018〕4 号)精神,现就做好组织实施省级领航名
师高级研修项目(省级名师工作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8 年,遴选 55 名中小学名师,组建 5 个省级领航名
师高级研修项目组(省级名师工作站),进行为期 3 年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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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连续培养(多次集中研修,累计每年不少于 30 天),帮助
他们进一步凝练教育思想、提升教育教学创新能力,成长为
具有鲜明教育思想、能够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教育家型
教师,打造江苏基础教育学科领军团队,带动全省基础教育
事业进一步发展。
二、遴选条件
每个省级领航名师高级研修项目组(省级名师工作站)
的成员由 1 名首席专家、10 名全省范围内的名师组成。每个
项目组聘请 2 名高校相关专业的博士生导师担任学术顾问。
(一) 普通 成员遴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
为己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与高尚的教育情怀。
2.教学业绩突出,育人效果显著,在省内有较大影响,
得到同行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高度认同。
3.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愿望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
力,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重大教改实验项目;近 5
年(2013 年—2017 年,下同)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省
级(含)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 5 篇,其中至少
2 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相应
年度出版)所列期刊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4.具有中小学正高级职称或省特级教师称号,年龄不超
过 47 周岁(1971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特别优秀者,可以不受中小学正高级职称或特级教师称
号限制,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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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78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已获得
设区市级骨干教师的最高称号;近 5 年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
者在省级(含)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 8 篇,其
中至少 3 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
版社相应年度出版)所列期刊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 二 ) 首席专家遴选条件
首席专家除了具有普通成员的师德修养、专业素养要求
外,年龄不超过 57 周岁(1961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且兼具
中小学正高级职称和省特级教师称号。同等条件下,近 5 年
出版过学术专著者优先。
首席专家遴选采用自主申报、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省
级教师培训管理机构、设区市级教师培训管理机构从所在区
域符合条件且自主申报的名师中择优推荐。设区市级教师培
训管理机构推荐的人选,须经设区市教育局确认后上报。
三、培养方式
按照“整体规划、项目研究、个性指导、连续培养、协
同创新”的思路,省师干训中心为项目组遴选集中培养基地,
培养基地为项目组聘请学术顾问并为项目组成员搭建思想
和实践示范推广平台。通过基地引领研修、首席专家组织研
修、学术顾问个性化指导研修、项目组成员示范提升等方式,
对项目组成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
(一)深度学习
培养基地、首席专家采取选修课程、研读专著、同伴互
助、名家论坛、海外修学等形式,引导项目组成员针对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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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问题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加强和省内外著
名高校合作,参加相关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位课
程选修。
(二) 学术 指导
学术顾问、首席专家采取课题研究、项目合作、岗位研
修、反思实践、专业表达等形式,对项目组成员进行个性化
培养,帮助他们提升学科素养、培养教育思维、凝练教育思
想。
(三)示范提升
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和培养基地的指导下,项目
组成员通过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巡回讲学、名师论坛、成
果展示等形式,推广项目组研究成果,宣传自己的教育思想,
引领其他学校教师开展理论研讨和实践研修,并在示范引领
过程中进一步凝练、检验、丰富教育思想。各设区市教育局
要帮助项目组成员建立名师工作室,以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
辐射和引领作用。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教育厅师资处的领导下,省师干训中心负责省级领
航名师高级研修项目的统筹规划与组织管理,成立项目办公
室(下称“项目办”),负责日常事务和支持服务工作。设
区市教育局负责做好项目组成员(含首席专家)的遴选、组
织协调、信息反馈等工作,在经费保障、教育研究和培养进
修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帮助项目组成员在本市建立名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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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室,为其在本地区、全省乃至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搭建
平台。
(二) 创建 培养基地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培养基地从承担过
中小学教师省级(含)以上培训任务的省级教师培训管理机
构、设区市级教师培训管理机构中遴选。通过申报材料评审、
首席专家面试答辩等环节,最终确定培养基地。培养基地申
报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担过中小学教师省级(含)以上培训项目 3 年以上。
2.具有整合优质资源的能力。拥有教育教学理论深厚、
培训指导经验丰富、教学实践能力突出的高水平专家队伍,
能为项目组成员开展理论研修、教育科研、岗位实践、参观
考察、高端论坛等提供支持和保障。
3.培训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在全省中小学教师培
训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
(三)遴选 项目组成员
各设区市教育局推荐候选名师每个项目不超过 2 人。根
据申报条件和要求,个人申请,县(区、市)、设区市教育
局推荐,省师干训中心组织专家对候选名师进行材料评审和
面试答辩,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每个项目组成员不
超过 10 名(不含首席专家)。
(四)组建 学术团队
培养基地根据理论研究与实践培养相结合的原则,为每
个项目组配备 2 名学术顾问。培养基地、首席专家与项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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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共同制定三年学习研究方案,强化首席专家对项目组成
员学习、研究、实践等环节的指导责任,实现教育研究和实
践培养的深度融合。
(五) 制定 考核评价制度
项目办组织专家对培养基地进行定期检查,对绩效评价
较低的培养基地进行调整;培养基地要认真做好项目自评工
作。项目办要组织项目组作培养工作的年度汇报展示和培养
周期届满的总结性汇报展示。项目办要组织专家会同各设区
市教育局对项目组成员进行中期和终期考核,终期考核合格
者颁发结业证书。实行学分管理,搭建项目研修与学历教育
衔接的“立交桥”,成员中符合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条
件的,项目办帮助其向相关高校申请授予学位。
(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省级财政专项拨款支持,按照每个项目每年 18 万元的
标准拨付培养基地。项目组成员的集中培训费、住宿费等从
项目经费列支,往返交通费等由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负责。
各培养基地要严格执行资金预决算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做
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经费使用效益。食宿安排厉行勤俭节
约,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
五、其它事宜
1.申报培养基地的单位填写《2018 年省级领航名师培养
基地申报书》(一式两份),于 2018 年 3 月 1 日前报送项目
办,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 s2018202@126.com。
2.各设区市教育局于培养基地遴选结果公布后,根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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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学科,组织填写《2018 年省级领航名师培养项目成员推荐
申报表》(一式两份),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前报送项目办,
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 s2018202@126.com。
3.材料要求统一用 A3 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联系人:回俊松,电话:025-83758316,18502554332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 77 号 23 号信箱,邮编:210013
附件:1.2018 年省级领航名师项目培养基地申报书
2.2018 年省级领航名师培养项目成员推荐申报表
江 苏 省 教 师 培 训 中 心
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2018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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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编号:
2018 年省级领航名师培养基地
申报书
申报单位 (单位公章)
申报学科 (申报领航名师培养基地填写)
负 责 人
申报日期
江 苏 省 教 师 培 训 中 心
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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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封面左上角“编号”由省师干训中心统一编写。
2.“申报单位”指省级教师培训管理机构、设区市级教
师培训管理机构, “申报学科”为基础教育各学段的学科,
如“小学数学”“高中语文”。
3.要求统一用 A3 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4.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 77 号 23 号信箱,邮编 210013。
联系电话:025-83758316 邮箱:s201820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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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申报单位 
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手机 电话  电子信箱
相关培
训经验
列出本单位近 5 年承担的省级(含)以上培训项目情况,不超过 200 字。
学术顾问
姓名  单位  职称  学历  研究方向
首席专家
姓名  职务  职称 
单位  研究专长
电话  手机  电子邮件
培训专长 
在领航名师高
端研修活动中
拟承担的主要
工作
不超过 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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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养方案(首席专家填写)
1.培养方案整体设计
(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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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培养期间为成员开展学术交流、高峰论坛、发表学术著作、搭建展示平台、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的条件和措施。
(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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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述各项未涉及但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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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首席专家所在单位意见
培养基地申报通过后,为首席专家开展培养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的承诺。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四、申报单位意见
培养基地申报通过后,为培养工作提供的管理和保障等方面的承诺。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五、设区市教育局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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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审意见
专家
评审
意见
评审专家组对培养方案的总体评价、是否通过评审及具体的修改意见。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省师
干训
中心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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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2018 年省级领航名师培养项目
成员推荐申报表
姓 名
任 教 学 科
所 在 单 位
所 在 地 区
江 苏 省 教 师 培 训 中 心
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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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1.每位申请人填写一张表。申请人填写的内容,主管教
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2.“期刊级别”分为省级期刊、中文核心期刊(按照北
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相应年度版
本认定)、CSSCI 来源期刊(不含 C 扩)、权威期刊(按照“南
京师范大学权威期刊目录”相应年度版本认定)。人大复印
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按中文核心期刊论文认定。
3.要求统一用 A3 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4.由设区市教育局统一汇总报送省师干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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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出生年月  年龄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任现职
起始时间
专业技术职称  移动电话 
联系地址  邮 编 
主要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或岗位
二、申报条件
1.参加中小学教师省级(含)以上培训的经历
起止时间  培训单位  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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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 5 年主持的省级(含)以上研究课题或重大教改实验项目情况
项目(课题)名称  立项时间  完成情况
3.近 5 年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情况
论文(论著)名称  期刊(出版社)名称 发表(出版)时间  期刊级别
4.近 5 年个人荣获省级(含)以上教学成果或科研成果奖励情况
奖励名称  授奖单位  获奖时间  署名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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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陈述
1.阐述本人的教育思想,实践创新、教书育人成效及产生的影响
2.请围绕思想引领、实践指导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阐述教育家型教师的理想信
念与使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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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部门意见
县级教育行政
部门意见
(1.是否同意推荐;2.如同意推荐,就如何支持入选名师学习、培
养后如何发挥其引领作用签署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教育行政
部门意见
(1.是否同意推荐;2.如同意推荐,就如何支持入选名师学习、培
养后如何发挥其引领作用签署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师干训
中心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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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教育厅师资处
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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