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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0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日期: 2020-09-01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的意见》(苏教师〔20208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2020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0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20苏教名家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数量

面向全市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以及教科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等单位开展推荐,已列入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不在推选之列。

省教育厅下达给我市的苏教名家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名额共4名,其中校长及其他人员1名、教师3名。各地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其中校长及其他人员不超过1市直各有关单位可择优推荐1人。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的意见》条件的教师、校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遴选后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2初评推荐。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按照分配名额组织评审,确定初步人选后报送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3市级遴选。市教育局根据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充满改革活力的要求,进行推荐对象遴选,公示一周后报省教育厅。

三、推荐要求

苏教名家培养工程是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人才项目,各地、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遴选工作。要广泛宣传、充分动员,鼓励优秀教师、校长积极参与培养工程申报工作。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水平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地方,核减下一年度推荐名额。

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请于723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报送,材料包括:(1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2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5份)及装订成册的重要佐证材料(复印件)。培养对象申报表及汇总表的电子版请一并报送。联系人:孙禹,电子邮箱:87361109@163.com,联系电话:87360020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的意见》要求执行。

 

附件:1. 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的意见

2.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3.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表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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