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南门街校区、凤栖湖校区
三、服务期限
2021年7月21日--2023年7月20日
四、服务地点、卫生保洁要求及标准
1、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一。
2、日常保洁过程中必须使用与被保洁对象材质相对应的保洁设备、保洁用品及日常护理用品。
五、重要说明
1、承包方保洁人员的住宿、就餐、医疗、工伤、意外保险、治安等问题由保洁公司自行解决,与招标方无任何关系。
2、承包方日常保洁所需的设备、工具、清洁剂、地蜡等清洁用品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招标方只需承担保洁协议期内的承包劳务费用。
3、承包方的保洁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服从招标方日常临时工作安排。
4、承包方的保洁人员必须遵守招标方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绝对禁止保洁人员进入及动用与基本工作无关的区域及物品。
六、物业保洁工作时间要求
1、每天工作时间为:6:30—11:00,13:30—17:00。合计工作时间8小时。
2、每周工作时间为6天(星期一至星期六)。
七、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公司,注册资金50万以上,具备良好的从业信誉,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2、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学校物业服务的属性,熟悉校园物业管理的特点,根据校园内的不同服务对象,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物业保洁服务整体方案,完善专项管理制度。
八、人员素质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50周岁以下,具有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其余人员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无犯罪记录者。
九、投标报价
1、投标人按本招标书中的要求,经现场测看后自定报价,报价单中应该有成本分析、人员安排表等详细信息。
2、本项目限价75万元。以上报价包括劳务支出、安全保险、劳保福利、住宿、材料、机器损耗、税收、管理费、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
十、付款方式
按中标单位年保洁费总额的中标价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按季度支付保洁费。10月10日、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经考核合格后支付上月保洁费。
十一、投标书的组成(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书)
1、营业执照;
2、公司简介、业绩证明(服务的单位、保洁费总额及获得的荣誉等)、有关证书;
3、报价单(指一年承包的费用,需用大小写分别注明)(详见附件二);
4、保洁服务考核办法、工作细则、人员编制情况等;
5、保洁服务承诺书(详见附件三);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十二、投标文件的要求和份数
1、投标书应有正副本各壹本份,必须密封投递,在密封处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2、投标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
3、投标报价单、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
4、 投标书用A4纸编制。投标书应打印成册,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
5、投标书密封后在规定时间送到我校凤栖湖校区总务处,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十三、评标
1、评标组织: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组成评标小组。
2、评标原则: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
十四、其它
1、中标人不得转包,不得降低质量要求。
2、中标单位须在合同订立起10天内将保洁服务人员按要求到位正常运作。
3、投标方在收到招标书后,应认真审阅,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收到招标书后3天内,将需要明确的问题书面送达。
4、招标书(文件)、中标方的投标书及其答疑书、承诺书均为签定合同的依据及合同组成文件。
十五、承包方违章处理规定。
1、保洁承包方必须遵守招标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招标方的处罚制度给与处罚。
2、如因工作失误而造成招标方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3、承包方必须接受招标方卫生保洁质量、服务态度、安全等监督,若有违反相关的规定和保洁标准,招标方有权开具处罚通知书给承包方,罚款将从劳务费中扣除。
十六、招投标的时间、地点安排
1、看现场时间: 2021年7月13日 8:30---11:00;14:00-17:00。
地点: 南门街校区、凤栖湖校区
联系电话: 丁老师:13382733000 吴老师:15358512333
2、投标时间:2021年7月16日8:30-11:00
地点:扬州市九龙湖路66号(树人学校凤栖湖校区) 联系人:吴老师:15358512333
3、开标时间:2021年7月20日前
地点:扬州市九龙湖路66号(树人学校凤栖湖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