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凤栖湖校区北围墙绿化带项目招标文件
一、工程简况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凤栖湖校区北围墙绿化带项目位于凤栖湖校区北围墙内侧,汽车通道北侧,面积约2800平米(以实际测量为准)。区域形状和尺寸详见附件(具体尺寸以现场实际踏勘为准)。
凤栖湖校区北围墙绿化带区域平面图
要求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确保把凤栖湖校区北围墙绿化带项目打造成为校园绿化(景观)精品。
诚邀具有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或绿化维护相关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应的单位营业执照要包含绿化工程施工或绿化养护,单位注册资本500万(含)以上。(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实施本项目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查看投标单位绿化工程施工或绿化养护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 投标单位必须没有商业违法经营行为。(网络查验)
4. 投标单位在参加此次采购项目之前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5.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6.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限价及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限价:70万元-80万元(不低于70万,不高于80万)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在标书送达当天提前或同步汇款至树人学校账户:
名 称: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开户行:江苏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90190188000029214
税 号:5232100072059568XU
电 话:0514-87095118
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投标方要提供以下材料(但是不仅限于以下材料)
投标文件:本招标书后面要求的各项投标资料、打印的详细设计图纸(彩图)(密封包装)、详细施工方案、疫情防控方案、U盘:含投标单位介绍、本项目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展示说明等PPT或视频。
注意事项:
1. 绿化带西侧已经有三株香樟,不再计入工程施工和苗木报价中,但是要在设计中纳入整体考虑和后续绿化维护。
2. 报价包含整个绿化带区域维护,质保二年。
3. 绿化带高大树木统一采用香樟。
4. 绿化带西段南侧一段围墙要进行拆除,西侧围墙要进行加固美化处理,确保整体设计风格(需要现场勘查)。
5. 绿化带南侧路边原有立柱式路灯全部拆除,在北侧围墙上加装路灯,同时在绿化带设计中要统筹设计地灯线路和施工,北侧围墙路灯和绿化带地灯要确保与绿化带的整体风格和谐一致。
6. 绿化带内要有行人散步小道(不用鹅卵石路面或沥青路面或塑胶路面)迂回穿插整个绿化带并与南侧原有道路有机相通互联,并设置适量供行人休息的户外座椅,户外座椅材质和风格与绿化带整体美观协调。
五、踏勘现场
投标单位可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单位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经招标单位允许,投标单位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单位的项目现场,但投标单位不得因此使招标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单位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投标单位可以到树人学校凤栖湖校区(开发区九龙湖路66号)实地查看项目区域情况测量相关数量和面积。联系人:吴涛 15358512333
六、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
2.竣工验收后10日内支付中标价的70%。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一年后(中标单位完成质保一年),再支付中标价的20%。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两年后(中标单位完成质保两年),再支付中标价的10%。所有工程款项支付均不计算利息。
3.中标人需开具国税部门统一发票(接受正规普票),凭合同和正规发票进行费用结算。
七、中标后要求
1.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5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2. 中标单位、签合同单位、投标单位必须相一致,否则校方有权利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贰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中标单位完成施工,竣工验收后10日内原数不计息返还。
4.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30天内完成全部施工。
5.在两年质保期内,中标单位必须指定一名懂技术、有绿化维护管理经验和能力的专业人员作为本项目联系人,该联系人带领本单位员工至少每半月一次到本项目现场养护。本项目联系人因故不能到场应提前跟我校总务处说明,不得委托他人管理或转包于别人,否则我校有权利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项并追究中标单位违约责任。
6.若发现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学校有权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项并追究中标单位违约责任,直至问题妥善解决为止:
①中标单位在合同期间内与学校发生纠纷。
②不服从学校管理,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和学校安全管理有关制度。
7.安全施工
中标单位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如发生任何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中标单位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中标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中标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
中标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疫情防控制度,确定疫情防控责任人,服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八、履行合同说明
合同期内,中标单位不得借故或擅自中途终止合同、转让合同或不履行合同。如果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擅自终止合同、转让合同,学校不返还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和拒绝支付工程款项,并由中标单位赔偿学校的一切经济损失;如中标单位不履行合同,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同时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拒绝支付工程款项。如学校无故擅自终止合同,则承担违约金及中标单位经济损失。中标单位必须根据学校的要求,按照学校的作息制度择时进行绿化养护管理,不得影响正常教学,违者给予相应处罚。
九、评标办法
1、评标方式:本次招标将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学校根据投标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设计、施工方案、整体报价、人员安排、既往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已经完工或正在实施的项目)、服务承诺等综合因素确定中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学校不进行解释。
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①投标文件无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个人签名;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单位投标文件要求编制;
③投标文件不全;
④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投标单位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投标单位对本招标书所作的推论、理解与招标单位无关。
4、本招标书解释权属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十:报价一览表
报价项目由投标单位负责列举,每个投标单位报价时可以自主增加项目,但是投标单位报价是整个项目全包报价,含人工,工具、材料、运输,保险,各类苗木,树木和草皮,两年质保维护、税收等所有各项费用。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凤栖湖校区北围墙绿化带项目总报价(包含确保本项目完成的所有各项费用和税收等):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圆整)。
附:工作量清单,苗木清单列表及对应分项价目。
(均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十一:投标文件格式和内容(全部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
一、响 应 文 件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投标文件主要目录
一)资信证明文件
二)报价一览表
注意:资信证明文件包含以下
(一)符合投标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 投标单位经营范围包含“包含绿化工程施工”或“绿化养护” 的内容,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营业证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投标单位2020年1月1日至今已经完工或正在实施的项目中单个项目总价30万元以上(含30万)“绿化工程施工”或“绿化养护”工程(提供已经完成的项目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响应函
致: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根据贵方的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 ____(姓名)代表我方__ 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 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单位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投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本次招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在本次招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撤回响应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招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招标人验收、使用。
7.本单位与本次招标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___年___月____日
资 格 声 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投标单位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____
<5> 注册资金:
2、投标单位2020年1月-至今已经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同类服务的主要业绩列表。(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合同总价和合同复印件(加盖供货商公章)的视为无效填报本项目):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 项 目 名 称 |
_______________ | |
3、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成交资格。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请勿修改。)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______________ 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我公司愿意提供 投标保证金 并做出以下承诺:
1. 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 贰万 人民币 。
2. 在投标有效期内,我公司做出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点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材料后开标前撤销投标。
(2)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因投标单位原因未能在要求时间内与招标方签订中标合同。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二、报价一览表
报价项目由投标单位负责列举,每个投标单位报价时可以自主增加项目,但是投标单位报价是整个项目全包报价,含人工,工具、材料、运输,保险,各类苗木,树木和草皮,两年质保维护、税收等所有各项费用。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凤栖湖校区北围墙绿化带项目总报价(包含确保本项目完成的所有各项费用和税收等):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圆整)。
附:工作量清单,苗木清单列表及对应分项价目。
(均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说明:工作量清单对应分项价目表由投标单位自定。
树人学校凤栖湖校区北围墙绿化带项目苗木名称、数量和规格列表(示例)
序号 | 苗木名称 | 规格(CM) | 单位 | 报 价 (含施工及2年包养护) | 备注 | |||
地径 | 胸径 | 冠幅 | 高度 | |||||
1 | ||||||||
2 | ||||||||
3 | ||||||||
4 | ||||||||
5 | ||||||||
十二:邀标文件公告及递交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一)邀标文件公告时间及方式:
本邀标文件于2022年5月12日在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截止日期:
1.投标单位如有任何疑问,请在此之前对接招标工作联系人贾老师并以书面形式向校方提出。贾老师手机:13852712322
2.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11:00之前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应以信件形式密封,信封上应注明“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凤栖湖校区北围墙绿化带项目”投标文件字样,于2022年5月17日上午11:00之前送至(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路66号),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凤栖湖校区南大门传达室。 对于任何以邮寄方式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的建议书文件,招标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或义务。以传真方式发送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4.联系人:贾老师。 手机:13852712322
投标方应将标书密封(不密封的视为无效标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方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
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5.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壹份。
6.合同签订时间:待招标流程走完程序后进入合同流程即可通知中标单位来校签订合同。
如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送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本招标书仅适用于此次招投标,其解释权归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