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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之走进检察院

  点击数:   发布日期: 2013-04-12   

  为了加强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发展,四月初,我们的班主任曹庆老师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社会实践活动。这次我们并不是去公园玩耍,也不是体验生活,而是在神圣的人民检察院开始了我们一个下午的实践。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远远望见高大的建筑,就给人一种庄重、威严、正义的感觉。步入审判庭,更是充满威严:高大的审判厅,严肃的主审官。违背法律原则的人,必定逃不过法眼。囚犯们后悔的眼神,足以让无数人叹息。但是,现在是他们接受惩罚的时候了。尽管他们苦苦哀求自己上有老下有小,可是现在说有什么用呢?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啊!12年的刑,是多么漫长啊。12年,子女已经长大,父母已经老去。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

  不要等到付出沉重的代价时,才开始后悔。我们应该遵纪守法,做合格的公民。今天,我学到了一些比在学校更深刻的知识,我们应该引以为戒,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法律,为和谐社会出一份力!

庄严肃穆的检察院

令人肃然起敬的审判厅

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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