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我校进一步开展“法治课间餐”、“六个一”活动。4月8日上午全校举行以“法治”为主题的升旗仪式。仪式由初三6班朱玮笑同学主持。戴敏欣同学做国旗下讲话。
通过这次活动,学校进一步在校园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高质量法治扬州、平安扬州建设,切实增强在校学生守法意识、规则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全体师生将更好地共同打造文明、安宁、法治校园。
附国旗下讲话内容: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做一个敬畏法治的公民。
“无规矩不成方圆”,法治把人与人相处、相存、相争、相让的原则予以细化和明确,体现的是一种文明精神。观规则若水,人类社会如湖。一粒微石入水,如其代表不公平法则,水波扩展,终推及一湖。如其代表公平,亦必惠及一湖。是为所观,故当今社会,必须推行法治。它也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制的框架中运行。从古至今,只有真正地做到法制,一个集体,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才会强大起来!
因此,作为青少年,我们更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做到敬畏法治。
首先,我们应当从生活中每一个细小的行为抓起,从培养规则意识做起,树立自己的法治敬畏心。在这里,我先举几个简单的例子:“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是我们从小就耳熟能详的童谣,但到底有多少同学,能真正做到这一点呢?我们是不是都曾抱着无所谓、随大流的心态,跟随着人群,闯过眼前鲜艳醒目的红灯?可同学们知道吗?这种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是不合法行为。又如在平时学习中,总有些同学,当自习课老师不在的时候,喜欢偷偷摸摸的讲两句话,传一传小纸条,被老师发现后,甚至还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
其实追根溯源,这些行为都是由于我们规则意识的淡薄和法治信仰的缺失。我们应当意识到:真正约束我们日常行为的,不应该只是老师的监管,家长的批评,而更应该是我们心中的规则意识,甚至是法治观念,对法律的敬畏。我们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法治精神的种子应当从小在我们的心灵生根发芽,并滋养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 所以,我想向同学们倡议:在学校生活中,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自习课上不讲话,不抬头,不做任何与学习无关的小动作,在校外,也更要铭记自己作为“树人人”应当有的行为准则规范,不闯红灯,不乱扔垃圾,不破坏公物,不破坏社会秩序,必须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条文。
其次,正如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我们也应当有意识的去学法,懂法,积极从不同的途径,去了解法律,将其作为自己的信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做到守法。
最后,我希望,所有同学都能争做一个有敬畏意识的法治青年,愿规则意识能为同学们在前进的道路上保驾护航!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