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彰在常规方面表现突出的班级,在学生中树立先进集体的榜样,学工处根据各班每月获得流动红旗的数量评定出“月度星级班级”,授予蝉联流动红旗的班级“五星级班级”称号,获得三次流动红旗的班级“三星级班级”称号,获得二次流动红旗的班级“二星级班级”称号。
经学工处统计决定授予以下班级为三月份“二星级班级”,他们是:初一(2、8、5、9)班;初二(3、4、9、11)班;初三(8、10、17、3)班。
授予以下班级 “三星级班级”称号, 他们是初一(12)班;初二(7、5、10、8)班;初三(2、7、9、12、14、11、1、)班。
授予以下班级“五星级班级”称号,他们是初一(3、10、11)班;初二(2、6)班;初三(5、13)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