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入夏以来,个别地方相继发生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件,给家庭造成巨大的痛苦。在此,扬州市公安局、扬州市教育局提醒您重视对子女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切实做好暑期监护工作。
一、发生溺水的常见时段为离校后、双休日、节假日、暑假;溺水多发生在离村庄较近的无人看管的池塘、水库等野外水域;多发在低年龄段,其中以中小学生居多;发生溺水的原因多为在水边玩耍、下水摸鱼、捡落入水中的物品、擅自下河玩水、三五成群结伴游泳、自行结伴游玩和意外失足落水。家长应对孩子行踪做到“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
二、科学的安全教育是孩子一生幸福成长的根基,不管有多忙,都一定要叮嘱孩子守牢预防溺水的底线,务必牢记:会游泳 ≠ 不会溺水;水性好 ≠ 不会溺水。坚决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会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同时,做到“八避免”:避免去近几年有人挖(采)砂的河道游泳;避免去水库主干渠游泳;避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避免雨中、雨后在河道、湖塘、井池边行走;避免雨中单独过桥(渠道、堤坝等);避免在恶劣气候条件下游泳;避免到深水区、冷水区游泳;避免到污染严重、水质差的水域游泳。
三、如发现他人溺水,要冷静处置,未成年人不要擅自下水施救,而要讲究方法:立刻呼叫,请求周围群众援助,其中有条件的应尽快报警,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做到言简意赅,要讲清楚具体地点;在救援人员到来前,可向遇溺者投递救生圈、竹竿、衣物、绳索、漂浮物等,再将其拖至岸边;不推荐多人手拉手下水救援。
让我们一起携手努力,尽心尽责地保障好每一位学生的健康平安。祝您和孩子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温馨的暑假!
扬州市公安局 扬州市教育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