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彰在常规方面表现突出的班级,在学生中树立先进集体的榜样,学工处根据各班每月获得流动红旗的数量评定出“月度星级班级”,授予获得三次流动红旗的班级“五星级班级”称号,获得二次流动红旗的班级“三星级班级”称号,获得一次流动红旗的班级“二星级班级”称号。
经学工处统计决定:
授予以下班级为九月份“二星级班级”,他们是:初一(9、11、3、7、10)班;初二(4、7、2、6)班;初三(8、13、10、4、7、12)班。
授予以下班级 “三星级班级”称号, 他们是初一(5、1、2)班;初二(8、10、11、5、1)班;初三(5、14、15、3)班。
授予以下班级“五星级班级”称号,他们是初一(4、8)班;初二(12)班;初三(2、16)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