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彰在常规方面表现突出的班级,在学生中树立先进集体的榜样,学工处根据各班每月获得流动红旗的数量评定出“月度星级班级”,授予获得五次流动红旗的班级“五星级班级”称号,获得三、四次流动红旗的班级“三星级班级”称号,获得二次流动红旗的班级“二星级班级”称号。
经学工处统计决定:
授予以下班级“二星级班级”称号,他们是:初一(6)班;初二(6、8)班;初三(3、4、9、11)班。
授予以下班级“三星级班级”称号,他们是:初一(2、3、4、11)班;初二(4、7、10、11、12)班;初三(2、6、10、12、14、15)班。
授予以下班级“五星级班级”称号,他们是:初一(1、5、8)班;初二(1、5)班;初三(13、16)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