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彰在常规方面表现突出的班级,在学生中树立先进集体的榜样,学工处根据各班每月获得流动红旗的数量评定出“月度星级班级”,授予获得三次及以上流动红旗的班级“五星级班级”称号,获得二次流动红旗的班级“三星级班级”称号,获得一次流动红旗的班级“二星级班级”称号。
经学工处统计决定:
授予以下班级“二星级班级”称号,他们是:初二(6、8、9、11)班。
授予以下班级“三星级班级”称号,他们是:初一(1、2、6)班;初二(4、5、7、10、12)班;初三(4、5、6、8、9、11、12)班。
授予以下班级“五星级班级”称号,他们是:初一(3、4、5、7、8、9)班;初二(1、2、3)班;初三(1、2、3、7、10)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