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下午,我校九龙湖校区初二(5)班和初二(8)班的同学们在班主任的带领下,来到邗江法院,旁听了被告人葛某抢劫一案审理的全过程,通过审理情景的体验,使学生多角度接受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心灵的洗礼。
步入法院,同学们立刻感受到气氛的庄严,自觉地保持安静。3时15分庭审开始,2013年6月5日21时许,被告人葛某通过卡脖子,拖拽等手段劫得被害人三星手机一部及现金人民币300元,款物合计1700元。金额虽少,但性质恶劣。法庭最终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一案情和审判结果,让同学们感到法律的神圣和不可侵犯。
庭审结束后,少年庭的审判长根据此案以及其它案例对同学们进行法律知识的讲座。一个个典型案例让同学们深受教育。审判长还不时地与同学们根据案情进行法律知识的互动。最后从三方面寄语同学们:在以后的人生路途上,1、要靠自己的双手,辛勤的劳动获得财富;2、要学会挡得住诱惑,正确地保护好自己;3、要结交好朋友,遇事要冷静,不要盲目冲动。

到达现场

庭审过程

认真听审

5班集体照

8班集体照
学生社会实践感悟
旁听法庭感言
八(5)游清清
十几年前,在无数的呵护和鼓励下,迈出了第一步,学会了走路,从此便走过泥泞与坎坷走向天真烂漫的童年。
几年前,在无尽的努力拼搏与梦想下,迈出了第一步,走进了扬中树人的摇篮,从此开启了一部崭新的青春史诗。
刚刚的那一刻,在开庭审判时,看见那个年轻的面孔,我猜想,他也许是在一念之间迈出了他人生中的灰暗阴霾的第一步,只是,这一步,送给他的是无边黑暗的漫漫深渊。
一直一直,敬畏着法庭上“公平、公正、公开”的严谨有序,铭记着宣判时肃穆庄严却又刻骨铭心的氛围,也慨叹着一个又一个案件深处戏剧动人的故事。
聆听审判,倾听这起抢劫案,在刚刚开庭,听见审判员用清晰洪亮的声音念起诉书时,心里浮现出许多疑惑与不解,他为什么会在温馨幸福的生活中萌生“抢劫”的念想呢?为什么在抢劫过程中还要伤害无辜的人呢?又为什么今天法庭上站在被告席的他失去的抢劫那天的轻浮大胆却变得十分沉默呢……一切的一切,都如玉雕九连环一般一环套着一环,萦绕于心,无法释怀。直到听到被告的那名青年向法官诉出了案件背后的故事:他的父亲在烟花纷飞,莺歌燕舞的春天不幸因病逝世,在故乡安徽的田垄间只留下一座破旧的小房子和孤独无依的年迈的母亲,全家人的天空中填满了阴霾,在荆棘中寻找光明的远方,然而就在这时,他可爱天真女儿又身染疾病,生命濒危……一个人在扬州打拼,家境困苦、束手无策的他,就这样,无意间走向了犯罪的道路,陷入了无底的深渊之中……
风吹雨成花,时间追不上白马,岁月悠悠,掌心还紧握着童年的梦话,当初树人堂前学起步,飘动国旗下齐宣誓,红领巾的故事幻化成影……昔我往矣,往事依依。风中的人生,藏着许多的脚印,有的脚印走向了繁景,有的脚印走向了恬静,而有的却走向了灰白漆冷的漫漫路途……青春,没有腐朽,没有倒退。青春如沙漏颠倒反折,用99秒挥洒曾经,用99秒勾勒未来!
普法教育实践活动
八(8) 张诗琰 潘雨欣
今天下午,在班主任的带领下,我们去往扬州邗江区人民法院进行普法教育的实践活动。
下午3点,正式开庭,通过旁听一起公开庭审案件的审理,让我们进一步的了解法律知识。此次的被告者涉嫌抢劫罪,被带上来的时候他穿着橙红色的背心,脸上看不出是什么表情,但从他低沉的声音不难听出他心中有着浓浓的悔恨。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照片……他一直低垂着头……
经过种种程序后,判被告3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及2000元赔偿金。
这个抢劫犯今年只有34岁,只是因为家庭拮据而没有回家的路费,这样一个小小的开端却不慎酿成了这起抢劫罪。也许他本性很善良,也许他只是一时冲动,但不论如何都不应该采用这种不正当方式,触犯了法律。这3年6个月足够令他好好思考一下人生。
随后,审判长跟我们普及法律知识,讲述一些真实案件,着实令我的心受到了触动。一个从小就经常偷窃的男孩,多次被拘留后仍不知悔改,竟还想着以后怎样再偷窃。而他的父亲对警方说:“你们多关他几年,让我享一阵清福吧。”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亲情?他的犯罪行为不仅毁了自己的一生,更促成了一个家庭的破碎。
正值青春岁月的少年,他们不慎触犯了法律,也许从此毁掉了自己的美好人生。此外,我们还应该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学会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法律就在我们生活中,在快乐学习健全成长的同时,也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做一个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的好少年,好公民。让自己的青春绽放最美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