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彰在常规方面表现突出的班级,在学生中树立先进集体的榜样,学工处根据各班每月获得流动红旗的数量评定出“月度星级班级”,授予蝉联流动红旗的班级“五星级班级”称号,获得三次流动红旗的班级“三星级班级”称号,获得二次流动红旗的班级“二星级班级”称号。
经学工处统计决定授予以下班级为十一月份“二星级班级”,他们是:初一(5、7)班;初二(6、9)班;初三(2、3、5、7、16、18)班。
授予以下班级 “三星级班级”称号, 他们是初一(1、3、6、11)班;初二(3、4、5、7)班;初三(4、8、9、10、11、12、14、17)班。
授予以下班级“五星级班级”称号,他们是初一(2、4、10)班;初二(2、8)班;初三(1、6)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