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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三年级收取2、3、4月份晚餐代伙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2-04   

 

             总务处就高三学生晚餐代伙的几点通知

 

一、关于高三年级收取2、3、4月份晚餐代伙费的通知

高三年级2、3、4月份晚餐的收费通知:本学期南门街校区高三年级晚餐代伙从2月7日(周二)开始。请高三年级各班主任于2月6日(周一)上午11:00将2、3、4月份晚餐代伙费360元/人(共45天,从2月7日—4月9日)交到会计室

备注:每次收取的晚餐费在使用结束后,总务处都会在学校网站每周菜谱中公布实际的使用情况。

 

二、关于晚餐供应的几点说明及注意事项:

1、南门街校区不允许家长送餐。学生如不订餐可选择回家吃或自带食物。(备注:请老师跟家长解释不允许送餐的原因是,送餐的家长会跟初一放学的学生形成对流,也容易造成校门口堵塞。)

  • 对于部分在用餐时间需要离开校园的学生,请这部分学生提前到学工处免费办理出门证。办理出门证流程:①家长写申请书;②班主任在申请书签字;③学生带班主任签过名的申请书和1张1寸照片到学工处免费办理。

3、高三年级每天17:50分前将饭送到各班门口。未领餐时不要掀开饭筐上的棉盖。

4、用餐的勺子在每学期开学第一次用餐时发,只发一次。每天学生用餐结束后自己保管好勺子。

5、严禁学生用直供水饮水机里的温开水洗勺子。

6、取饭时依次从前门出拿饭,拿到饭之后从后门进,避免碰撞。

7、在每个楼层的两侧各有一个备用的饭桶和一个汤桶。饭可以添加,打汤时汤勺轻拿轻放防止汤溅出。

8、就餐时注意卫生,饭、菜不要到处乱掉,珍惜粮食。

9、就餐后及时将饭盒放入筐中,以免遗漏到处乱放,影响环境。注意轻拿轻放!

10、就餐时间老师不要叫学生到其他地方,下午最后一节课的老师不得拖堂,避免会吃到凉饭凉菜。

总务处

2012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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