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学校: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4〕25号)精神,我市将组织教师申报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请及时组织本地本校教师对照《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3〕4号)、《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3〕5号)相关条件积极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仔细对照“评审范围和对象”,各地各校不限定推荐名额,推荐申报人员一般需具备省、市特级教师称号,个别实绩突出的扬州市学科带头人也可以申报。
2.严格规范推荐申报程序,加强对材料的审核,确保申报表和材料填写完整、准确真实。校、县(市、区)两级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人员《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表》,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认真执行材料报送要求,对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附件4)逐项准备,推荐申报材料务必完整。《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正反打印,不要做格式、页数等修改,佐证材料份数不得超过“材料目录”中指定数量要求。
4.所有材料在9月24日前交至扬州市教育局人事处,报送邮箱:jyjrsc@163.com。
扬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