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对今年申报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职称的老师经过学习文件、对照条件、审核材料、公开述职、民主测评、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测评等程序,确定符合推荐条件的老师名单如下:
一级教师:
代庆文 孙科葳 杨涵 沃诚 邵丽 殷琳
高级教师:
于锋 马道安 王洪安 王源 卞家海 叶娟 成汝美 刘白 许厚元 李正祥 何志勇 沈文楼 宋银军 张玉梅 陈卫娟
陈庚 胡琰 高芸 戚志凤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在五日内向人力资源处反映。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二O一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