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对今年申报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职称的老师经过学习文件、对照条件、审核材料、公开述职、民主测评、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测评等程序,确定符合推荐条件的老师名单如下:
一级教师:
蔡 琴 方 舒 朱 妍 李红艳 张蕊(物) 孙建秋
高级教师:
宗桂荣 袁晓莉 马贵勇 丁 梅 蔡 红 曹莉莉 李广萍张爱芬 鲁 霞 于海霞 孟小玲 钱春红 汤卫林 李茂平庄志武 叶新红 张红艺 周 莹 邰丽娟 王 丽 钮洪生蔡 静 陈 军 杨发宽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在五日内向人力资源处反映。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二O一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