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接受民办学校综合督导的自评报告
(第三届教代会审议通过)
根据“扬教发[2017]29号《关于印发《扬州市民办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对照《扬州市民办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指标》,我校形成自评报告。
一、依法办学
1、建章立制。我校章程以及决策机构人员组成符合法规规定;依法宝程序申报或变更办学;按法规、章程调整决策机构和成员以及按规定程序修订章程;变更及时报告;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
2、依规招生。在每学年的招生工作中,严格按照教育局规定的政策执行。不与任何社会培训机构挂钩,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等进行招生。高中不录取普高分数控制线以下的学生。不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或进行有偿招生行为等。
3、规范收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有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批文上校园网,并张榜对外长期公示。自觉接受咨询、监督。学校收费统一由财务部门核算并按规定及时与学生结算。
4、经费管理。经费使用结构合理,依法确保学校办学经费不挪用、不抽逃;办学结余依法按规定执行。
5、财务审计。按会计年度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和上级部门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在教代会通过,并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6、权益保障。依照法规及政策规定,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报酬,依法为教职工办理各种保险;保障教师业务培训、职务聘任、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权益得到落实。为稳定教职工队伍,提高我校教育教学等各方面水平起到重要作用。
二、队伍建设
1、校长资质。我校实行董事会决策机构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按规定要求和程序聘任校长;校长陆建军符合任职条件和资质;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岁。
2、教师状况。教师资质、学历符合省规定要求,师生比例达到同类学校省规定;专任教师队伍相对稳定,学年稳定率超过90%。
3、继续教育。在职教师培训达到规定学时要求,专任教师100%完成上级规定的继续教育;校本研修制度健全,校本研修超过二星校要求。
三、管理水平
1、管理机制。决策机构例会正常,重大问题由决策机构讨论决定;召开临时会议符合法规规定;会议记录齐全。有董事会、校长办公例会、教代会等。党组织应建必建,我校党组织是经上级党委批准同意,建立中共树人学校党委,党委、校内各级党组织活动正常,参与决策和监督学校各项重大活动和事项;定期召开教代会,校长每年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包括学校财务报告等。
2、师德建设。我校重视师德建设工作,有制度,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校长室、工会、人力资源等部门定期召开教职工学习相关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八不准”规定,有正常的巡查制度,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举报,发现问题及时按相关法规处理。每学期组织学生及家长通过网络等方式,对教师进行评教问卷调查,问卷结果向教师公布。
3、学籍管理。我校按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及时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学籍变动有记录,有备案;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均衡编班,全校班级人数符合规定要求。
4、财务管理。财会人员具有合格的从业资质;学校实施独立的会计核算,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本。
5、资产管理。我校依法建立资产制度,各项手续完备,学校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齐全;学校资产、国有资产、受赠财产以及办学积累清晰;依法管理和使用。
6、安全预防。我校安全、卫生等综合治理制度健全;安保体系健全,人防、物防、技防到位;正常开展安全教育;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7、设施管理。我校校舍、教学设施管理到位,完好率高;正常使用。
四、教育教学
1、德育工作。我校坚持立德树人,建立健全“全程、全员、全方位”的德育工作机制;德育活动丰富多彩,结合学生身心健康特点,开展思想道德教育、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且渗透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校外基地落实;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体系(评估指标标准可见)。
2、课标落实。按课程标准设置课程和制定方案;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坚持按省、市规定学生到校时间、离校时间和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作息时间表、课程表按规定上墙上网,切实保障学生的休息、睡眠时间。
3、减负增效。我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教学管理,按省、市规定布置学生课外书面作业,切实做到凡布置,即批改、反馈;切实做到一教一辅;考试次数符合规定,学生考试成绩单独通知学生本人;无违规组织学生补课现象;仅组织住校生在校晚自习。我校按照规定开设体育课、体育课外活动课,每天大课间正常进行,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我校初中部学生每天安排一节体育课或体育活动课。我校严格按规定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及研究性学习,如励志修学、研学、实践基地活动等;校本选修课程开发力度大,正常保持学生喜欢的校本课程50门以上,如科技类、语言类、体育类、艺术类等,一些课程得到国家级、省级奖励。
4、教师评价。我校对教师队伍的各方面能力表现非常重视,为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成长和改进教学的原则,实现多元评价;如万人评教育、学生、家长、社会以及依据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学校规定,量化评价体系与综合评价相结合。对实施课业负担进行监测与问责,并在相关公开会议上公示,与考核挂钩。
5、体能培养。我校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每年检测一次,并对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每年举行1次校运会、1次校艺术节等体艺活动;实施体艺2+1,切实加强体艺教育;社团活动常年正常开展。我校社团组织“树人艺术院”通过省特色学校验收,是“全国足球特色学校”等。
6、学生评价。我校注重健全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按照省规定要求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成长记录等材料诚实可信,过程完整,材料充实。
7、我校教学管理精细到位,注重教学教程管理,有校本的课堂教学管理和课堂教学效益监控制度,班级安装有先进的设备;教学各环节有目标要求;集体备课务实充分有效,教学反思成为常态;每学期有多种分析,来反映质量,有改进措施。
8、课堂教学。我校课堂教学注重学思结合,问题常有学习小组讨论,充分给学生自主学习和思考的时间;语言文字规范,突出学生主体地们,激发学生的兴趣,重视发展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不断提高课堂效率;上好实验课,培养学生动手能力。注重因材施教,对学生进行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帮助学困生,开展“暖心工程”。发展学生优势潜能,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我校高度重视信息技术秘科学教学的整合,教育现代化信息技术教学手段常态应用。我校智慧校园建设稳步前进,师生的运用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实效明显。
9、教研科研。我校一直大力开展校本教研,进行教学科研,对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起到了巨大的促进,成果丰硕。
五、办学条件
1、校舍条件。我校原有的南门街校区影响学校的发展进步,在市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帮助协调下,2010年新增九龙湖校区,使校园布局走上合理,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分开,运动场地面积达到同类学校省规定标准;校舍建设符合国家建筑标准,义务教育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规定。高中达省三星级变通高中标准。
2、教育装备。我校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体育、艺术、劳技、心理健康教育等各功能室和学科装备达到省义务教育办学标准和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1类标准;每年新增图书量符合省规定要求;教学设施设备管理规范、使用充实。教育信息化基础实施建设和配置标准达到省义务教育办学标准和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1类标准。
3、卫生设施。我校的教室采光、黑板、桌椅达标率在95%以上;经专门检测部门定期检测。学校有医务室,医务人员持有国家医药医疗管理机构执行证书,医务室配备有必备的器械和药品。我校饮用水和洗手用水定期有执法部门进校检查,有检测报告。食堂内外卫生,从业人员均有从业合格证,各项要求符合卫生部门相关规定。
六、办学成果
1、学生素质。我校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各年级学生全科合格率、毕业年级学生毕业率和按时毕业率达到规定要求,学生学业合格率达到95%以上;综合素质评价优良率达到90%以上,无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到90%以上,优秀率达到8%以上。
2、综合成果。三年内教师在县区级以上教育部门各类评课、竞赛、比赛中获奖人数超过本校教师总数的5%以上。三年内学生在县区级以上教育部门各类竞赛、比赛中获奖人数超过在校学生总数的5%以上。三年内学校受到县区级以上政府和教育部门表彰或奖励超过3次。
3、对学校的综合满意度。我校有健全的家委会,并定期召开家长会,定期组织进行多种形式的学生、家长、包括社会相关人士的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活动,多方得到对学校各项工作的评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学校的综合满意度在90%以上。
以上是我校进行的自评总结。我们将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推进和促进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不断提升为目的,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通过对我校民办督导评估工作,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促进我校形成独特的办学特色,实现自主发展、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