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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南门街校区、凤栖湖校区保安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1-08   

项目概况

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南门街校区、凤栖湖校区保安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1月29日15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ZC2025260-1

2.项目名称: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南门街校区、凤栖湖校区保安服务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年预算108万元,3年总预算324万元。(报价应包括所有的费用:人员工资、法定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节假日福利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服装费、装备设备费、法定税费、管理费、培训费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5.最高限价:1年最高限价108万元,3最高限价324万元。(报价应包括所有的费用:人员工资、法定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节假日福利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服装费、装备设备费、法定税费、管理费、培训费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6.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首签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考核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与中标人可签订下一年合同,服务期限为3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

备注:(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或新成立公司(公司成立距开标不满一年的),确实无法提供上述(5)-(7)三项材料的,请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公安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保安从业单位备案管理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18日 2026115

方式:线下获取或线上获取

1)线下获取:供应商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请于202611517:30时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至代理机构获取。

2)线上获取供应商请于202611517:30时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表(报名表中须列明拟参与项目名称,参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主要信息内容,格式自拟)、营业执照的扫描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发至电子邮箱:785419524@qq.com,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需为盖章扫描件,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本项目各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各供应商自行现场勘查,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交通工具自配,且参加勘察的人员须是投标单位的本单位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介绍信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需自行踏勘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南门街校区  丁老师15852880158

    凤栖湖校区  吴老师15358512333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

联系方式:贾老师 0514-89991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联系方式:0514-80820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帆

电   话:0514-80820678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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