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扬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扬州市教育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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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教工委发〔2017〕1号
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教育系统党建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党委(教育工委),市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科教文卫处、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各有关高校党委:
现将《2017年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7年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要点》
中共扬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扬州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7年3月19日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9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
2017年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2017年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部署安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扎实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全面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强富美高”新扬州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工作
(一)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务实开展专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部署,不断巩固和扩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为学习重点,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各项制度为基本依托,细化学习教育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活动。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拧紧思想“总开关”,推动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积极践行“四讲四有”,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模范作用。
2.创新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学”上深化拓展。完善学校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持续抓好“我是党课主讲人”活动,带动党员学习。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深入基层宣讲十九大精神。发挥好“微讲坛”、“微课堂”、“微媒体”等学习阵地的作用,拓展学习平台,增强学习成效。坚持把学习型党组织与“书香校园”建设相结合,深入开展“教师阅读工程”和“校长书架工程”读书活动,提高学习质量。加强党员干部学法工作,提高法治素养。组织一批党员赴延安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鼓励和支持各地各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
3.突出抓好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召开全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将会议精神学习作为高校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进修和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高校教育教学的中心环节,积极培育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高校始终成为坚持党的领导、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编写出版、推广使用。
(二)从严从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
4.从严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切实强化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主体意识,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真正把从严管党治党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制订并落实《市直学校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各地要建立相应的“责任清单”。探索建立《中小学校党务工作人员主要任务清单》,“按单”落实党建任务。完善党建目标考核、督查问责等机制,把党建工作列入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年度考核。学校党组织书记对个人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述职,接受广大党员评议考核。
5.切实加强高校党建工作。贯彻落实《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高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院(系)党组织“一院一品”、“一系一品”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主体作用。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继续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全市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着力提升全市高校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6.强化中小学校党建管理。推进有关区在教育局增挂“教育工委”牌子,承担起地方中小学党建工作指导责任。规范党组织设置,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委员会;党员人数100人以下、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3人以上、不足50人的,设立党支部或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学校,采取联建、挂靠等形式建立党组织;暂时没有党员的学校,由县(市、区)教育工委、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隶属关系选派党建指导员。指导和推动各中小学校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确保学校重要事项由党政联席会议或校务会议研究决定。推进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学校党务工作做到有人具体负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确保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3天。落实《关于深入开展“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品牌建设。
7.重视规范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督促指导民办高校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江苏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健全民办高校党组织设置,推进学院党的组织与思想政治工作全覆盖。坚持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应建必建,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加强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选配与管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同等要求、同等标准。推动民办学校把党组织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学校章程,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执行各环节有效发挥作用。规范民办学校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从聘用环节开始全面掌握教职工党员身份,纳入有效管理。协助做好民办高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选派和理事长、理事(董事长、董事)备案工作。
8.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江苏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推进高校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尤其是要加强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省《关于深入开展“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学校党建文化品牌建设。研究制订《扬州市中小学校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制订可定性、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追究的支部建设标准,并进行试点。积极选树先进基层党支部和优秀党支部树典型,做好先进典型宣传推介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中小学校软弱涣散党支部的整顿,抓好按期换届工作,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
(三)持续深入地加强队伍建设
9.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科学制定党员发展计划,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推行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和管理骨干的“双培”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统一活动日”活动。在中小学校开展党员教师“三亮”(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党员教师的身份意识、争先意识。探索开展“一支部一面旗”主题活动,中小学校每个支部选树一名以上的先进党员教师典型,并开展典型学习宣传活动,达到“培育一个,宣传一人,带动一片”的效果。规范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防止产生新的“口袋党员”、“失联党员”。严格执行《扬州市<中国共产党党员证>管理办法(试行)》,做好《党员证》核发、使用与管理工作。
10.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各高校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推进中小学校干部异校交流,选好配强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积极加强学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优秀党员骨干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成为学校领导班子后备力量。扎实推进市直教育系统年轻干部成长“434青蓝工程”,提高工作成效,示范带动各地各学校加强年轻干部培养。
11.切实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鼓励各地各学校创新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与华东师范大学联合举办全市首期中小学“校长读书班”,提高校长治校理政能力。组织一批职业学校干部教师赴澳门旅游学院参加培训,做到理念拓展与实务培训相结合,增强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对接的能力。组织市直教育系统年轻干部培训班,优化培训方案,增强培训实效。创新举办“教育微讲坛”,搭建机关与学校互动共享的交流平台,每月开展一次讲座。认真做好“调培”工作,选调干部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等举办的主题培训活动。
(四)突出重点抓好党风廉政与师德师风建设
1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分解落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头,实现“人人有目标,个个有责任”。坚持把《中共扬州市教育局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作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重要依据,认真抓好落实。推动各地各学校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逐条逐项列入工作职责。推动市直学校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十有要求”,并将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内容。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日系列活动。抓好“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坚持把“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纳入学校日常教学目标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
13.探索建立师德师风诚信管理体系。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教师。以百名年轻干部“四有”领航下“排忧解难”大行动、千名仁爱教师“四有”领航下“家访故事”大分享、万名平凡员工“四有”领航下“感动瞬间”大显彰等为主要内容,认真实施新一轮师德建设“百千万工程”。出台《扬州市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从事课外辅导和违规兼职问题处理规定》,按照“责任分担、奖罚严明、严查重处、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严肃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从事课外辅导和违规兼职问题。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对党员教师失德违规的,除受行政处分外,同时按党内相关规定处理。试点推行师德师风“信用等级”管理,在教师招聘录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体现,形成“个人信用一朝受损,终身受损”的信用管理机制。
(五)统筹兼顾地推进统战和群团工作
14.积极做好统战工作。推动市直民主党派人士较多的学校建立“民主党派活动室”。举办市直教育系统党外干部培训班,提高党外干部参政议政、服务教育发展的能力。采取各种形式,组织民主党派人士“看教育,进校园”活动。进一步落实与民主党派的联系制度、信息互通制度、重大政策通报和听取意见制度,形成教育工作合力。支持各民主党派组织做好成员发展、理论学习、调查研究等活动,积极为教育献计献策。
15.积极做好群团工作。落实《中共江苏省关于加强与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会同市产业工会指导学校教代会和工会工作。会同各级妇联抓好中小学校妇女工作,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会同团市委举办中小学校团干部培训班,提高团干部工作能力。支持和加强关工委工作,开展“法治课间餐”等主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