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的委托,我馆对该校的机房计算机采购项目进行协议采购,欢迎有相应资质的法人参与。
扬中树人机房计算机要求
货物名称 |
品 牌 |
规格 型号 配置 |
数量 |
机房计算机 |
联想 |
E7300(CORE 2 DUO 2.66G 3M 缓存)/G31主板/2G DDR800/160G SATAII/无软驱/无光驱/集成显卡/集成千兆网卡/DOS/前2后4 USB接口/17"LCD(4:3) /USB光电鼠标/耳麦/其余标配/1台教师机采用rambo |
51台 |
HP |
注:1、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报价含原厂提供的标配部件、上门安装调试及各配套服务。
2、主机五年质保上门,同时需提供原生产厂家出具的保修证明函;
3、所推机型必须具备网络复制、硬盘保护、CMOS参数保护等功能;
4、中标单位需按照学校要求完成中标机器的综合布线及系统集成工作(含线材、插座、集成工程等)。
5、以上两种品牌的计算机型号中学校将根据招标结果择优采购一种。
本次招标采用政府协议供货采购方式。
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必须可以独立承担因投标产生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2、以上设备要在2008年12月26日前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3、付款方式为设备在验收、调试合格后付总额的90%,一年后付总额的10%。
4、投标费用:无论招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在2008年12月12日上午8:30之前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将采购报价表一式五份密封送到扬州市电化教育馆三楼会议室,逾期不予受理,8:30点准时开标。
1、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投标单位的报价单,综合各方面意见确定供货人。
2、招投标的整个过程由招投标监督小组监督。
3、对落标单位,扬州市电化教育馆无义务做落标解释。
1、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须向扬州市电化教育馆交纳人民币叁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该保证金应于2008年12月12日开标前以汇票、支票或银行保存函形式带至开标现场送交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户名: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 开户行:江苏银行渡江桥支行, 帐号:07000141100000487)
2、招投标活动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正式合同签订后转换为履约保证金。
3、如投标单位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与需方签订正式合同,则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标书编号:YZDJGX200811
货物名称 |
规格 型号 配置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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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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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所有招标内容包含原厂标配原附件及相关资料、服务等。
服务承诺:
交货时间:
对本次采购的优惠条件:
技术服务、售后服务:
“三包”期 年。
保修期内的产品出现故障,则自接到客户的维修请求后到达现场的时间为: 小时。设备的修复时间为 天。如果在 日内无法修复,则由我方提供备机。
其他承诺:
投标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