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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汪柳和叶建军两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点击数:   发布日期: 2021-06-11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党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确定以下2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

 

汪  柳(语文组教师)

叶建军(物理组教师)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1日-2021年6月18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学校党委会反映,联系电话:18905270321。

 

 

 

中共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委员会

2021年6月11日



关于汪柳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汪柳,男,汉族,大学文化,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塔畈乡(镇)塔畈村(街)人,1981年11月2日出生,2003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高中部教务处主任, 中级职称。

该同志于2019年9月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在党支部的培养下,他努力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思想积极要求上进。2020年5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征求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研究,一致认为汪柳同志思想积极上进,能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思想觉悟不断提高,工作认真负责,支部决定确定汪柳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


中共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第五支部委员会

2021年6月11日



关于叶建军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叶建军,男,汉族,大学文化,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津街道人,1977年9月21日出生,2001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高中部教师, 高级职称。

该同志于2019年10月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在党支部的培养下,他努力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思想积极要求上进。2020年5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征求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研究,一致认为叶建军同志思想积极上进,能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思想觉悟不断提高,工作认真负责,支部决定确定叶建军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


中共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第六支部委员会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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