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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树人学校骨干教师校级教学质量考核细则

  点击数:   发布日期: 2021-07-03   

为做好2020-2021学年度骨干教师考核工作,根据扬州市教育教学名师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骨干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由学校负责,学校制定了具体的考核细则,成立考核小组,现将本学期制定的考核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考核领导小组:

    员:各级部分管校长、年级组长、行政人员

二、考核对象:参加考核的各类骨干教师

三、考核内容:

1、模范遵守职业道德,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扬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要求;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团结协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任课教师自觉服从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地承担并完成教学任务

3、初中、小学骨干教师要求: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突出,同行、家长及学生认可度高。

4、高中骨干教师要求:任教班级整体教学目标达成度高,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突出,同行、家长及学生认可度高。

5、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结合教育局文件要求,在骨干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中兼顾以下几点:

1)向高三、初三毕业班老师倾斜(初中毕业班教学质量优秀建议所教班级20-21上期中期末,20-21下两次模拟共四次成绩在同类班级名列前茅,新接手班级成绩有大幅提高也可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

2)向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老师倾斜。

3)非毕业年级,同等条件下,可以本学年度期中期末四次考试的所教班级成绩排名作为评优秀排序的重要依据。新接手班级成绩有大幅提高也可作为评优的重要依

4)本学年度有一学期或一学期以上工作量不足的,请假超过一个月的老师,校级学质量的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6、根据教育局下发的《2019-2020学年省市特级教师和市级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业务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骨干教师教学质量校级考核优秀人数不超过总考核人数的60%。

 7、骨干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在校园网公示一周。

  

 

2021年7月1日

树人学校教科室

树人学校名师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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