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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人奖学金”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 2013-09-27   

  “树人奖学金”设综合奖单项奖

树人奖学金综合奖奖励办法

  为了奖励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学校从2002级起设立树人奖学金学年综合奖。

  学年综合奖获奖学生产生办法:根据主要学科(初一:语文、数学、外语;初二:语文、数学、外语、物理)一学年四次考试(期中、期末),成绩在全年级的名次统计,并按顺序确定其奖励等次。

  树人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习优异的学生,但其中如有人犯严重错误,将视其情节和错误性质研究决定下降一个等第奖励或撤销奖励。

 树人奖学金单项奖奖励办法

  为促进我校学生素质全面发展,彰显学生个性与特长,打造多姿多彩的魅力校园,为培养创新拔尖人才奠定基础。学校从2013年开始设立“树人奖学金”单项奖,表彰在社团活动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树人奖学金”单项奖产生办法:根据学校的主要社团(如文学院、少科院、棋院、体育竞技等)组织学生参加的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奖情况设立,并按获奖层次确定其奖金数。

  “树人奖学金”单项奖主要奖励品德优秀、特长鲜明的学生,但其中如有人犯严重错误,将视其情节和错误性质研究决定撤销奖励。

  另外,从2010年起,我校开展小组合作学习活动。为鼓励学生在合作学习中善于合作、大胆展示、勇于质疑、精彩点评、学会学习,特设立“合作学习小组优秀奖”,对班级合作学习中表现突出的小组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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