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扬州市初中、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市直各中学:
根据苏教基〔2011〕34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16年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的通知》(苏教办基﹝2016﹞5号)要求,按照《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规程》要求,结合课程特点,并根据省教学基本功比赛进程,现将扬州市初中、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及办法(执行省赛标准)
(一)通用技能
1.粉笔字
所有选手同组、分批进行比赛,时间10分钟。选手书写规定的内容,字体不限。
2.即兴演讲
选手抽签决定演讲顺序和演讲题目,准备2分钟,演讲3分钟。
3.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
同一天比赛的选手,指定相同课题。各选手进入封闭无网络的电脑房,用统一提供的电子素材包独立完成1课时(40分钟)的主题活动设计,并制作好课件。主题活动设计准备时间为210分钟,结束时,每个选手最后递交教学设计文稿和教学课件电子稿。教学设计主要包括活动目标、活动过程、活动评价设计、资源包内教学资源使用情况说明。
4.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的课题与教学设计的课题一致。采取课堂现场教学形式进行,教学内容为上述教学设计中的25分钟片段课,教师可以选择教学设计中的部分环节来上,也可以从头上,到规定时间停止。学生人数为普通教学班的一半。在教学过程的组织实施中,体现教学设计,展示教学课件。
(二)专业技能
1.理论常识
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现场书面答题,内容包括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政策法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理论及运用。题型为简答题、论述题。时间90分钟。
2.课例评析
播放一段课例视频,围绕视频撰写评课稿。评析内容一般包括优点、缺点和改进建议等。视频约30分钟,评课稿撰写时间为40分钟。
二、评分标准与评分规则
通用技能的评分标准参照《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规程》所附的评分标准。专业技能2项评分标准另行确定。
1.通用技能项目权重65%。其中,粉笔字权重5%;即兴演讲权重10%;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权重20%(15%+5%);课堂教学权重30%。
2.专业技能项目权重35%。其中,理论常识权重25%;课例评析10%。
本课程上述比赛项目,均按百分制评出原始分,选手的每项原始分乘以该项目的权重,累加后即为该选手所得总分。
三、比赛日程安排
1.各县(市、区)教研室和市直各学校在8月10日前通过初赛将参赛选手的相关资料和信息报送至市教科院,各单位要落实联系人员。
2.市教科院将于8月20日进行选拔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名额:
各县(市、区)教研室推荐初中、高中各一名,市直中学各校可推荐一名。
市教科院联系人:夏心军,联系电话:87629513
Email:yzsjks@126.com
附件:扬州市2016年中学综合实践课程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选拔赛人员信息表
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年7月10日
扬州市2016年中学综合实践课程青年教师
教学基本功选拔赛人员信息表
申报单位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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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选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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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联系人是指县(市、区)教研室或市直学校该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