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扬教办发〔2017〕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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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省市特级教师和市级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
业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根据《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苏教人〔2003〕78号)、《扬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管理办法》(扬教师〔2011〕10号)精神,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全市中小学省市级特级教师和市级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业务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业务考核对象为在职省、市级特级教师和市级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等五类教师,考核起止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凡今年申评市特级教师的,不需再报送原骨干称号的考核材料(如申报第四批市特级教师成功,则不再按原称号考核;如未成功,则依其申报材料考核)。
二、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按《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扬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重点考核各类骨干教师在职业道德、教育管理、教学工作、教研科研、示范辐射、继续教育等方面履行职责的情况。另根据近几年骨干教师考核的实际情况及今年部分工作需要,补充要求如下:
1. 省市特级教师考核继续按2016年制定的考核细则进行评分排序(见附件1)。
2. 省市特级教师积极参与“特级教师牵手乡村教育行动”,每到结对学校送教一次,加2分,最多加10分。
3. 根据市第六届“运河杯”中小学教科研论文论文大赛要求,2018年将骨干教师参与论文大赛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三、考核程序
1. 自我评价。考核对象需依据各自岗位职责,认真总结回顾个人履行职责情况,根据量化评分标准(可登陆扬州教育网“师资高教”栏目查询),自我评分,如实分类填写《业务考核表》(见附件2~5)。
2. 学校考核。学校对考核对象填写的《业务考核表》内容及其真实性进行审核,组织教师、学生进行民意测评(任教小学三年级及其以下的不进行学生民意测评,学生民意测评可用学期教学满意度评价代替),并结合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工作实绩情况,对其进行认真考核,填写考核意见,确定校级考核等次。
3. 县(市、区)教育局考核。各县(市、区)教育局组成考核小组,结合相关工作情况,对所属学校的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核,对照量化评分标准,依据个人专业发展佐证材料,认真评分,形成考核意见,确定县级考核等次。
4. 市教育局考核。市教育局组成考核小组,对市直学校的五类骨干教师和各县(市、区)中小学省市级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中青年教学骨干进行综合考核。各县(市、区)中小学市级教学能手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批。
四、考核工作要求
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骨干教师业务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认真组织。要通过业务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效益的全面提升。为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校级、县(市、区)级、市级考核均须在相应的校园网和教育网进行公示。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于2017年7月31日前根据考核权限将有关对象的考核工作小结、《业务考核表》(附件2~5,纸质稿)和《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6,电子稿)、佐证材料(电子扫描件)报市教育局师资处,联系人:周翔,QQ:156934187。个人专业发展佐证材料报送内容可参照下列要求:
1. 2016年度考核表或考核结果
2.2016-2017学年度受到的综合表彰证书
3.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证明材料
4.班主任工作或班级工作获奖证书
5.一年内学生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统计
6.反映个人教学实绩的证明材料
7.参加教学类竞赛获奖证书
8.指导学生参加规定的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指导教师证明材料
9.参加课题研究的课题申请书、批准文件、本人承担的任务材料
10.开题或结题证书、结题鉴定书
11.一年内发表文章或获奖文章(发表文章须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文章页)
12.一年内公开教学或讲座证明,1~2份讲稿
13.“特级教师牵手乡村行动”送教佐证材料
14.指导青年教师或拜师任务书、听课笔记
15.参加各类培训的证明或继续教育证书
16.个人阅读提升的读书笔记、读后感
17.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全部提供电子版,考核表“页码”栏须与PDF文档相对应。电子材料制作可用手机扫描软件(如“扫描全能王”),拍照后生成PDF格式文件(操作指南见附件7),其中听课笔记和读书笔记,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检查证明(扫描件),证明听课节数、读书笔记篇数,同时提交3篇代表性听课笔记和3篇读书笔记扫描电子稿(不超过10页)。PDF文件按“学段+学科+地区+姓名”的格式进行命名,学校安排专人对电子材料和纸质原件进行审核验证,出具证明,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真实。如考核过程中发现并查实弄虚作假,与原件不符的现象,将追究相关地区、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考核结果与使用
1.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的,由市教育局行文予以确认公布,视考核等级,按规定享受工作津贴。连续两年优秀的可增发一半津贴,并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业务进修中给予优先考虑,连续3年优秀者可直接授予高一层次骨干称号(直接授予的称号限学科带头人及以下)。考核不合格的,停发一年工作津贴,由市、县(市、区)教育局进行警示谈话并在一定范围通报,连续两年业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称号。
2. 考核对象所在学校要保存好考核的原始材料,建立业绩档案。市、县(市、区)教育局应建立骨干教师数据库,健全考核档案,及时了解骨干教师的动态。
3. 各地、各学校对于考核中发现的优秀典型,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广大教师向他们学习,塑造教师群体的良好形象。
附件:1. 扬州市省市特级教师业务考核细则(试行)
2. 扬州市中小学省市特级教师教育教学业务考核表
3. 扬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教育教学业务考核表
4. 扬州市中小学中青年教学骨干教育教学业务考核表
5. 扬州市中小学教学能手教育教学业务考核表
6. 扬州市2016-2017学年中小学骨干教师业务考核情况汇总表
7. 电子材料整理操作指南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印发
共印7份
附件1:
扬州市省市特级教师业务考核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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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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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 |
不断加强自身师德修养,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扬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要求;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团结协作,能够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合格得8分,年度考核优秀加1分,获得县级及以上“师德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表彰加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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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
承担班主任或其他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参与学校行政管理、教科研管理、名师工作室、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等社会活动)得8分,班级或部门工作获县级及以上表彰加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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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绩 |
完成本校同学段、同学科一线专任教师相同工作量者得14分,未达者按比例折减,综合教学实绩良好者加3分,优秀者加4分;任教中学毕业年级者另加4分;指导学生在市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可加2分。当年参加中考、高考命题等工作加6-10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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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科研 |
参与省级以上课题研究(作为主要参与者或主持子课题)一项得8分,在此基础上每多一项,加2分,最多加4分;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一篇省级论文得12分(被人大复印资料收录加2分),在此基础上每多发表一篇省级论文加2分;独立出版或参编教育类专著1部(参编不少于3万字)得20分;参加市级以上评审工作(指:学科竞赛、职称、骨干教师评选或考核)一次加2分,最多加6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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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指导 |
开设3次公开课、示范课、学术讲座(其中1次为县级以上)者得12分(农村教师适当放宽要求),在此基础上每多1次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加1分,最多加4分;指导2名青年教师,每学期听每位被指导教师课8节以上,并取得明显效果者得8分,被指导教师参加市级以上教学竞赛获市一等奖及以上者加2分。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送教下乡活动,每次加2分,最多加10分,当年在农村学校支教1学期以上者,此项为满分。 |
25 |
|
继续教育 |
参加县级及以上继续教育36学时以上得6分,在此基础上,每多参加20学时县级以上培训加1分,最多加2分;阅读1本教育类专著和1本其他著作并撰写读书笔记者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多读1本书并撰写读书笔记加1分,最多加2分。 |
10 |
说明:①单项加分不超过该单项总分,加满为止;② 总分85分以上并居于前20%者为优秀;③总分低于60分,或民意测评满意率低于80%,或考核材料弄虚作假者为不合格。
附件2:
扬州市中小学省市特级教师教育教学业务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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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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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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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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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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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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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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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称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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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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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达成情况记录 |
页码 |
自评分 |
考核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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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 |
年度考核 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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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表彰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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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
担任班主任等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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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 实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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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绩 |
周课时数/同校教师平均周课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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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教班级教学满意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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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或指导竞赛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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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科研 |
课题研究 情况 |
课题名称 |
本人 任务 |
是否通过评估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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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 情况 |
论文题目 |
发表杂志、期数 |
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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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达成情况 |
页码 |
自评分 |
考核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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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指导 |
公开课、示 范课、学术讲座次数和范围 |
主题 |
组织单位 |
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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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情况 |
被指导教师姓名 |
被指导教师业绩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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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
参加培训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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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阅读 提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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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栏目由本人填写,本人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填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
总分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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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测评情况 |
参加测评的学生 人,对其课堂教学感到满意或较满意的 人,满意率 。
参加测评的教师 人,对其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感到满意或较满意 的 人,满意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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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单位)考核意见 |
等次: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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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教育局 考核意见 |
等次: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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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考核意见 |
等次: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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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正反面打印填写,其中考核评分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填写(市直学校由学校填写)。
附件3:
扬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教育教学业务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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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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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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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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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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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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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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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号及获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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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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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达成情况记录 |
页码 |
自评分 |
考核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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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 (10分) |
年度考核 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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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表彰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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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10分) |
担任班主任等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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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 实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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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绩 (25分) |
周课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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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教班级教学满意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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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或指导竞赛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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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科研 (25分) |
课题研究 情况 |
课题名称 |
本人 任务 |
是否通过评估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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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 情况 |
论文题目 |
发表杂志、期数 |
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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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达成情况 |
页码 |
自评分 |
考核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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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指导
(20分) |
公开课、示 范课、学术讲座次数和范围 |
主题 |
组织单位 |
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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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情况 |
被指导教师姓名 |
被指导教师业绩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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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10分) |
参加培训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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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阅读 提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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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栏目由本人填写,本人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填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
总分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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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测评情况 |
参加测评的学生 人,对其课堂教学感到满意或较满意的 人,满意率 。 参加测评的教师 人,对其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感到满意或较满意 的 人,满意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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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单位)考核意见 |
等次: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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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教育局 考核意见 |
等次: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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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考核意见 |
等次: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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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正反面打印填写,其中考核评分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填写(市直学校由学校填写)。
附件4:
扬州市中小学中青年教学骨干教育教学业务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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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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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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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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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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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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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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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称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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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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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达成情况记录 |
页码 |
自评分 |
考核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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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 (10分) |
年度考核 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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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表彰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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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10分) |
担任班主任等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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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 实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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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绩 (30分) |
周课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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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教班级教学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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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或指导竞赛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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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科研 (20分) |
课题研究 情况 |
课题名称 |
本人 任务 |
是否通过评估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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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 情况 |
论文题目 |
发表杂志、期数 |
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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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达成情况 |
页码 |
自评分 |
考核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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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指导
(15分) |
公开课、示 范课、学术讲座次数和范围 |
主题 |
组织单位 |
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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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情况 |
被指导教师姓名 |
被指导教师业绩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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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15分) |
参加培训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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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阅读 提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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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栏目由本人填写,本人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填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
总分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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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测评情况 |
参加测评的学生 人,对其课堂教学感到满意或较满意的 人,满意率 。 参加测评的教师 人,对其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感到满意或较满意 的 人,满意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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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单位)考核意见 |
等次: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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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教育局 考核意见 |
等次: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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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考核意见 |
等次: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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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正反面打印填写,其中考核评分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填写(市直学校由学校填写)。
附件5:
扬州市中小学教学能手教育教学业务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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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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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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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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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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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级、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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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称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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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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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达成情况记录 |
页码 |
自评分 |
考核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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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 (10分) |
年度考核 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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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表彰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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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15分) |
担任班主任等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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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 实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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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绩 (30分) |
周课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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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教班级教学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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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或指导竞赛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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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科研 (15分) |
课题研究 情况 |
课题名称 |
本人 任务 |
是否通过评估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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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 情况 |
论文题目 |
发表杂志、期数 |
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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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达成情况 |
页码 |
自评分 |
考核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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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辐射
(10分) |
公开课、示 范课、学术讲座次数和范围 |
主题 |
组织单位 |
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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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20分) |
参加培训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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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阅读 提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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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栏目由本人填写,本人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填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
总分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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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意测评情况 |
参加测评的学生 人,对其课堂教学感到满意或较满意的 人,满意率 。
参加测评的教师 人,对其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感到满意或较满意 的 人,满意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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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单位)考核意见 |
等次: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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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教育局 考核意见 |
等次: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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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考核意见 |
等次: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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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正反面打印填写,其中考核评分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填写(市直学校由学校填写)。
附件6:
扬州市2016-2017学年中小学骨干教师业务考核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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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骨干 教师 类别 |
学段 |
学科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得分情况 |
考核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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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道德 |
教育 工作 |
教学 工作 |
教研科研 |
示范辐射 |
继续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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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得分与等级填写县(市、区)考核结果(市直学校为校级结果)。
附件7:
电子材料整理操作指南
步骤一:所有材料对照考核表上考核项目排序。
步骤二:手机下载APP“扫描全能王”。
步骤三:打开APP,点击相机键。
步骤四:Android系统选择“批量处理”,ios系统选择“连续拍摄”。
步骤五:持稳手机对所有材料按序拍照,确保完整性和清晰度。
步骤六:完成拍照后,校对扫描结果,可以调整次序,也可以添加页面,对于扫描不完整的页面点开后点击右上角方形键(编辑键),可以调整覆盖范围。
步骤七:点击右下角生成PDF,可通过qq发送到电脑。
步骤八:按“学段+学科+地区+姓名”的格式进行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