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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4-25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9 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12 号)要求,今年我省继续组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计划评选 1200 节省级“优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广大教师信息化教学创新能力。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 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与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深度融合和常态化应用。

二、 组织实施

各地要高度重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把活动作为促进信息技术运用、提升教师信息素养的重要抓手,不断探索“晒课”和“优课”评选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机制。要统筹好各相关部门力量,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加强指导、积极推进。要充分发挥电教、教研部门的作用,形成共振合力,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推向新的高度。

三、 活动范围

全省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教师,均可参加。

四、活动内容

(一)晒课内容和节点

1. 晒课内容

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 2018 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教育部“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 30 分钟),画面清晰。

晒课内容须符合现行课程标准,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教师所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2. 晒课节点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尽快形成系列化优质资源,鼓励教师在无部优省优课例的节点下晒课,平台上省优课例总数超过 5 堂的节点暂不开放晒课。

(二)晒课时间

“晒课”将按学段分阶段上传:

小学 1—3 年级:2019 年 3 月 16 日—4 月 30 日

小学 4—6 年级:2019 年 3 月 16 日—5 月 31 日

初中:2019 年 4 月 1 日—6 月 30 日

高中:2019 年 6 月 1 日—8 月 31 日

(三)推优时间

市级推优时间:2019 年 9 月 10 日前完成

省级推优时间:2019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

为提高质量,每设区市推荐的“优课”最多不超过 300 节。

(四)推广应用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电教、教研等相关部门, 组织看“优课”学“优课”,开展网络教研,推广优秀案例,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五、活动激励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激励机制,对报送数量多、质量高的地区和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要进一步明确凡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中获部、省级“优课”的等同于获省级比赛一等奖,激发广大教师参加的积极性。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精神,2019 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于 3 月 16 日启动,教师可登录江苏省智慧教育云计算服务平台 http://www.jse.edu.cn/参与活动。各地要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合理安排时间有序推进,确保活动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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