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2025-2026年度教育教学名师履职评价相关通知要求,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作为履职考核周期,严格对照必备项、选择项评价指标,组织开展市级教育教学名师履职评价工作。
我校严格遵照市局规定工作时序,规范落实各项工作程序:组织参评名师开展个人自评,提交履职评价表及对应佐证材料;学校评价工作组对照文件标准开展学校初评;经学校集体研究审核确认评价初步结果。评价过程中,我校严格核查参评人员资格、师德师风、履职佐证材料,落实文件各项特殊情形处置要求,确保评价工作程序合规、结果客观。
本年度我校符合参评条件、纳入市级教育教学名师履职评价共计106人。经完整评价流程,履职评价合格102人。
现将2025-2026年度市级教育教学名师履职评价初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评价结果存有异议,请实事求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科室反映,反映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1日—2026年10月15日
受理部门: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教科室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
2026年10月11日
